缩短申请时间就是最大的优惠
亚太知识产权机构解读《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2012年6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在遵循按序审查的基本原则下,为具有重要经济和社会影响、具备相当发明高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技术的重要专利申请建立了一条专利审批快速通道,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快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技术。亚太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就《办法》发布施行的背景、内容及影响等进行深入的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考虑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比,《办法》的出台有什么样的背景和考虑?
答:一般专利审查程序,一个发明专利色审查时间可能要经历2年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大大制约了我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积极性和保护力度。而2012.6.19出台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其目的很明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问:《办法》的出台,有一个时间上的优先问题,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办法》会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在发明专利人申请中的使用力度?
答:当然不会。《专利法》是基本法,而《办法》是针对符合条件的某些特殊的发明专利的优先审查办法而已,是归属于基本法。针对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领域的发明创造做的优先审查。两者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办法》缩短申请时间就是最大的优惠
问:《办法》为什么会优先选择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行业?
答: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的行业属于高新八大领域,这些新兴行业,在我国十二五规划的未来经济体系中将发挥着巨大的优势和作用。这些行业涉及到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的资源,能源,环境等,都具有重大的世界性意义。
问:《办法》对发明人来说最大的优惠是什么?
"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这个是给发明专利申请人,最大的实惠,大大缩小了申请的时间。比如亚太知识产权机构近期有一个项目申报客户是"关于海砂净化的发明创造"。这是个产学研项目,在厦门,霞浦等海域都有这个项目的实施,投资很大,希望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支持,避免技术外泄等。因而就迫切需要申请这个发明专利,并迫切需要加快审查的进度,这个办法的出台,对他的帮助非常大。
问:如何用好《办法》这个政策资源?
我认为,这个《办法》,是被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进入优先审查,因而发明申请人要先分析自己的发明创造是否适合提前公开,并进行加快审查,然后才会启动这个优先审查申请的提交。比如技术已经很成熟的,可以大规模推广,和产业化的,并可能代理巨大经济效益,又容易被模仿的,应该申请加快审查。
三、《办法》是一个符合民生的进步
问:《办法》的出台对发明人、对知识产权法体系会产生什么影响?
对知识产权法体系来说,是对现有知识产权体系的一种补充、完善,加快了一些特定领域,有重大经济效益的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审查,可以大大缩短了发明专利临时保护的时间,早日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令专利权人获得更大的权利和利益的保护。
对发明人、专利申请人来说,应该是一个符合民生的进步,因为在实际的专利申请代理中,我们也会出现很多客户在抱怨发明专利申请审查时间过长,一个是有些要进行项目的申报,获得政府资金的赞助和支持,一个是要尽快向将此技术产业化,都受到了专利还在审查中的限制。这就大大激发了发明专利人的创造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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