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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克思4月7日首发上会:前次IPO未能如实披露相关信息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7 15:13:32
导读

4月6日,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赛克思”)将于4月7日首发上会,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据悉,该公司在前次IPO中因招股书未能如实披露相关信息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赛克思的主营业务为液压件、减速机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液压柱塞泵、液压马达和减速机的元件及其零部件。其中,液压柱塞泵

4月6日,赛克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赛克思”)将于4月7日首发上会,接受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据悉,该公司在前次IPO中因招股书未能如实披露相关信息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赛克思的主营业务为液压件、减速机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液压柱塞泵、液压马达和减速机的元件及其零部件。其中,液压柱塞泵及马达零部件主要包括缸体、壳体、盘类、轴类、柱塞等;减速机零部件主要包括行星齿轮、内齿圈、太阳轮等。

此次申请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计划募集资金9.61亿元,用于液压元件及核心零部件、减速机元件及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据了解,这是赛克思的第二次上市。早在2017年,该公司便递交了上市申报稿,后于2018年撤回了申请。据了解,针对公司前次申报存在的违规事项,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曾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证监会对赛克思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公告中指出,公司在此前的上市申报中存在违法违规事项,具体包括“公司2014年至2017年由实际控制人体外代垫公司设备采购预付款136.89万元、成本费用310.38万元;以其他单据支付董监高薪酬545.28万元。公司提交的申报财务报表及招股说明书未如实反映和披露上述信息。”

对此,证监会在本次IPO反馈意见中,要求补充说明次申报撤回的原因,相关障碍是否消除;逐项说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报告期内是否继续存在;相关人员受到的监管措施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请保荐机构,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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