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近日,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天地”)披露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公司的创业板定位及行业分类被关注。
招股书显示,新天地主要从事手性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目前,公司共有 21 项在研项目,包括 15 个原料药品种和 2 个制剂品种。其中多项在研产品及技术为公司与第三方合作研发。2019 年、2020年委外研发费用占研发投入比例分别为 29.12%、32.33%。
对此,深交所要求新天地结合发明专利及核心技术获取来源、在研药品及技术中合作研发或委外研发情况、委外研发费用同行业对比情况、报告期内独立研发成果等,进一步说明是否具有保障持续经营的独立研发能力,并说明核心产品技术工艺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及先进性具体表现,相关技术是否存在被淘汰或替代风险,以及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
除了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之外,新天地的行业分类也被问询。
招股书显示,新天地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来源于医药中间体销售,截至目前未实现原料药销售。新天地也在招股书中称,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不过,新天地所列的可比公司均包含原料药业务,分别是普洛药业、云涛生物、宏源药业、同和药业、富祥药业、天宇股份等。
与此同时,深交所指出公开信息显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版)》将“医药中间体”划分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业(C261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版)》中的“医药制造业(C27)-化学药品原料制造业(C2710)”仅包含原料药,未显示包括医药中间体。
对此,深交所要求新天地结合公司报告期内收入来源与所列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版)》相关规定等因素,进一步说明申报时所选行业类别的具体依据。
针对公司的创业板定位及行业分类,新天地表示,公司依托自身十余年的行业积累,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现有主要核心技术,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在以刘万民、刘超及王利英为核心的人才队伍基础上,不断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保障了公司持续经营的独立研发能力。
新天地强调,公司作为一家医药制造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河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以及河南省“专精特新”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对 D 酸系列产品和对甲苯磺酸两大类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不断优化和完善。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第二大 D 酸生产厂商,牵头起草了 D 酸的行业标准(HG/T5804-2021),并参与编制了对甲苯磺酸的行业标准(HG/T5623-2019),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具备创新特征,符合创业板定位。
与此同时,新天地表示,综合考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版)》具体内容、相关统计年报关于医药中间体的分类、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及《排污许可证》登记信息等因素,参考共同药业、赛托生物等案例、河南省制药工业协会对公司行业定位出具的相关专家意见以及许昌市统计局就公司行业分类出具的批示,公司在申报时所选取的行业类别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普洛药业及云涛生物一致,均为“C27 医药制造业”,具有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