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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生创业保学籍还可算学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2 09:26:35
导读

  去年8月份,武汉市出台被誉为黄金十条的《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若干意见》。目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及江汉大学等高校,竞相出台具体政策,支持黄金十条。  教师离岗创业可保留岗位3-8年,科技转化将成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本科生经教务部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教师离岗创业最长可达8年  高校有很多教师有能力创

  去年8月份,武汉市出台被誉为“黄金十条”的《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若干意见》。目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及江汉大学等高校,竞相出台具体政策,支持“黄金十条”。

  教师离岗创业可保留岗位3-8年,科技转化将成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本科生经教务部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教师离岗创业最长可达8年

  高校有很多教师有能力创业,以往由于制度限制,很多老师不敢公开创业、转化科技成果。只能偷偷摸摸搞创业。“黄金十条”解决了他们顾虑最大的身份问题。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配合“黄金十条”出台具体政策,明确允许和鼓励在校教师离岗、兼职创业,离岗创业期限为3-8年,且均保留其原有的教职工身份和专业技术岗位。

  此前,国内对教师离岗创业一般最长只保留5年专业技术岗位。考虑到现在复杂的创业形势,两所高校把离岗时间扩长到8年。

  个人收益比最高可达80%

  解决身份问题后,就要考虑如何吸引教师投身创业?

  五所高校的实施细则都明确指出,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创业团队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利益,收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

  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将个人和团队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提高到80%。

  各高校还探索教师分类考核办法,留岗、兼职创业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也将作为其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学生创业保学籍还可算学分

  除教师外,对大学生创业也有具体政策支持。

  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部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华中科技大学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条件的学生(尤其是研究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对其创业空间、创业课程、创业基金方面给予一定扶持。

  “学校支持创业的力度前所未有的大。” 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董事长童俊表示,该校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基金,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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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十条”摘录

  1 允许和鼓励在汉高校、科研院所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留岗创业,根据创业情况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3—8年,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

  2 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者团队所有。

  3 经认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自认定之日起,前2年每年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第3—5年每年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

  4 对在东湖开发区登记注册的科技型内资企业(不含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5 对在东湖开发区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的,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年支持200家。

  6 每年遴选100家具有一定规模、增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光谷瞪羚企业”,在政府采购、企业融资、创新平台建设、发展空间拓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7 设立首批5亿元的股权激励代持专项资金,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股权取得阶段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代垫等支持。

  8 对银行、担保机构为东湖开发区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信贷服务所形成的本金损失,最高可给予30%的风险补偿,单笔补偿最高可给予500万元。

  9 在东湖开发区按照规划建设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限定租售对象和租售价格的,按照工业用地性质及价格标准供应土地。

  10 开展非公领域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建立东湖开发区非公领域科技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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