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4万人
□ 本报记者 张昊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链条整治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数据及相关情况,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4万人。当前,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滋生蔓延。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依法严厉惩治消息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协同推进网络综合治理。
检察机关办案数据显示,消息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呈现三个基本态势。
从发案数量看,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所回落,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上涨较快。2019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分别起诉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3.9万人、5万人、4万人。2021年起诉人数虽有回落,但仍高位运行。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增长较快,主要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偷越国(边)境罪等。其中,去年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13万人,同比上升超8倍,位居各类刑事犯罪的第3位;为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组织人员到国外参与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等的偷越国(边)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增长较快,去年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281%、64%。
从涉案人员看,低龄、低学历、低收入“三低”现象较为突出。起诉的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中,35岁以下的占85%,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70%;无固定职业的占94%。
从诈骗形式看,“幌子”花样繁多、欺骗性强。消息信网络诈骗涉及日常生活诸多领域,打着投资理财、情感交友、网络购物等“幌子”实施诈骗的占50%,投资理财类诈骗位居首位,占26%。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在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中存在四方面突出问题,应予以高度关注。一是年轻人尤其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突出。不少年轻人沉溺于出售消息话卡、银行卡,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所带来的物质回报,甚至以此为业,深陷犯罪泥潭。二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受骗案件多发,涉及领域相对集中。由于对网络操作不熟悉等原因,近年来这两类人群受骗案件持续多发。从受骗领域看,未成年人主要集中在直播打赏、网络游戏、网络购物等;老年人主要集中在养老投资、养生保健以及独居老人情感交友等。三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较为突出,行业“内鬼”值得警惕。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同比上升64%,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成为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行为。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鬼”500余人,涉及通信、银行、保险、房产、酒店、物业、物流等多个行业。四是网络技术被用于犯罪,降低了犯罪“门槛”。犯罪团伙通过技术外包、购买技术服务等形式,加强犯罪的“技术对抗”。一些技术公司、技术人员违背行业规范和职业准则,对服务对象和项目不加辨别,非法提供技术支持,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针对这些趋势问题,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精准化预防、一体化治理”思维,依法加大对消息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营造“天下无诈、全民反诈”的良好环境。
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严,加强全链条惩治,坚决遏制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聚焦重点领域、新型手段、特殊对象,加大力度打击刷单、直播、网络游戏、虚拟币投资诈骗,以及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实施的诈骗。会同公安机关全力打击跨境消息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依法惩治各类网络黑产犯罪,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从严惩治行业“内鬼”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以及利用虚拟币为诈骗分子“洗钱”等行为。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制发《关于办理消息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进一步扎紧打击防范法网。
在政策把握方面,区分对象宽严相济,确保案件办理效果。检察机关坚持将惩治重点放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贩卡团伙、职业“卡商”、行业“内鬼”上。针对年轻人尤其是在校学生沦为犯罪“工具人”、诈骗犯罪帮凶的情况,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联合教育部制发典型案例,引导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强化诉源治理,主动协同推进网络领域综合治理。针对消息话卡银行卡管理、校园治安管理、保险行业个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签订备忘录等方式,督促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办案联动机制,推动建立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实现由个案办理式监督向类案治理式监督转变。
立足预防为先,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运用检察听证同步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社会公众的网络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报北京3月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