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打造诉源治理“金字招牌”
江西宜春法院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域覆盖
□ 本报记者 黄 辉
□ 本报见习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陈明灿
“法官,谢谢你保住了我们半辈子的心血。”近日,一楼盘购房业主委派代表从40公里外的万载县城驱车来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一次性成功调解36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速裁团队法官易腾送来锦旗。
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数量大、标的额高、当事人矛盾激烈。承办法官易腾收到案件后,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前往万载县实地调处,通过借助当地行业协会、街道社区网格员等“外援”力量参与纠纷化解,最终让各方达成调解意见。
这是宜春法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一个成功案例。近年来,宜春两级法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方法,创新实践“1+2+3+N”即一地解纷、双线联动、三进对接、N个品牌的多元解纷模式,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域覆盖、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着力提升宜春市域治理水平。
结合工作实际,宜春中院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市两级法院先后与纠纷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行业调解协会、民间调解组织实现全方位对接,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转变。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宜春两级法院积极拓宽多元解纷“朋友圈”,全力画好诉源治理“同心圆”。如丰城市人民法院在该市人社局大厅专门设立接访窗口,指派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干警进驻,引导群众进行劳动仲裁调解或法律诉讼,实现案件分流;上高县人民法院四个法庭借助县委政法委“十百千”工程,相继与辖区各乡镇单位联合成立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铜鼓县人民法院与永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手,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让案件当事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节省诉讼成本和精力,着力打造服务民生品牌,真真切切做群众的暖心人……
前不久,周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途经花山隧道时,隧道灯光突然熄灭,使其与王某驾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周某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后经调解,达成王某赔偿周某家属87万元的协议。签订协议后,王某已经偿还80万元,尚有7万元无能力支付。鉴于花山隧道是某城投公司投资开发的,故周某家属希望该城投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对他们予以一定补偿。铜鼓县法院速裁庭联合永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联系城投公司,最终顺利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起交通事故纠纷。
据统计,去年以来,宜春法院诉前调解纠纷27367件,诉前调解占比59%,案件调解成功率为91%,平均调解时长为7.43天,取得良好的诉源治理成效。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宜春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宜春中院将继续因地制宜、因案施策,不断创新多元解纷模式,充分运用社会解纷力量,构建联动解纷机制,打造出更多、更好的多元解纷“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