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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对各方影响几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3 11:18:59
导读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对各方影响几何?  导读:《管理办法》标志着多年来推进起来困难重重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终于要落地了。  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速。  2月1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对各方影响几何?

  导读:《管理办法》标志着多年来推进起来困难重重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终于要落地了。

  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速。

  2月18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并且明确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这标志着多年来行业期盼已久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终于要落地了。

  “对很多大三甲公立医院来说,检验科往往是挣钱的科室,但是如何避免重复检测也是近年来一直改革的方向,未来随着《管理办法》落地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广州某三甲医院检验科医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对我们民营检查检测机构来说,当然希望互认能够推广顺利,有助于我们打开整个市场。目前的状况是在一线城市,大三甲的检查检测能力是很强的,但是病患普遍都集中在此,对承载力要求也高。如果民营机构在监管之下能起到良好的补充必然是有利的。”华南某检测机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资本市场上,21日(周一),A股各大民营检测相关概念股表现相对稳定,龙头个股小幅微涨。

  打消互认“软抵制”

  《管理办法》指出,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文件要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

  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

  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总体看来,《管理办法》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管理办法》指出,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行业规范,恪守医德,合理诊疗,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对符合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能认尽认。

  实际上,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检查成为医院收入而非成本,医院需要这部分收入来支持正常运行。多年来,医疗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部分: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收入、检查检验收入。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提升空间有限和取消药品加成的现状之下,医院显然不愿意放弃检查检验所带来的收入。

  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18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药品费占住院费用比例较上年降低3.1个百分点,检查治疗费占比较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这标志着部分医疗机构将药费的损失转嫁到了检查费用上。如果医院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进行相应补偿的话,难免会出现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软抵制”的情况。

  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之后,一旦出现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双方要如何担责呢?《管理办法》中显示,对于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而产生纠纷的,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伪造、变造、隐匿、涂改检查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违规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管理办法》也明确,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同,在《管理办法》中,六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进行重复检查。

  (一)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二)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三)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四)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五)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六)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尊重临床情况 明确实施细则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从减少患者诊疗支出、医保控费角度出发而制定的。

  那么,究竟哪些检查检验支持互认呢?《管理办法》中所提到的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核磁共振成像、消息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所称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其中特别强调,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在日常的医疗工作当中,医师出具的诊断结果往往需要很多的因素决定,各项检测检查的结果,各种医疗设备的出具结果只是一部分。检验结果的一致性、可比性不会是互认的唯一条件,是否互认,关键还在于看检验报告的临床适应性,看临床医生诊治疾病的能力是否真正满足临床需求。”前述检验科医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的检验能力不同,质控标准不一,检查检验所采取的方法也不一样,这亦直接影响了临床医生对患者此前检查的可信度。此前即有医生表示,有时同一项检查,各级医院检验试剂和仪器都不一样,这样的检查互认存在风险。

  对此,《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订完善本级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和质量管理要求。各级质控组织应当加强本地区本专业检查检验项目的质量管理,定期规范开展质量评价工作,推动本地区医疗机构提升检查检验质量。

  很显然,实验室和影像科同质化发展是推动检查检验互认的基础。《管理办法》实施后,各地的影像科室和实验室质量检查将更加常态化,如何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将成为各地质控机构的挑战。

  (作者:唐唯珂)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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