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消息 北京市教委网站消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提到,中小学校将食堂视频信息接入各区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新签订合同的校外供餐企业需要通过HACCP或ISO等质量体系认证。
《通知》提出,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列入学校(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方面,《通知》指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各区要强化科技赋能,指导中小学校将食堂视频信息接入各区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提高在校就餐质量方面,《通知》要求,各区要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准入、退出和大宗原材料集中采购管理,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外供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新签订合同的校外供餐企业需要通过HACCP或ISO等质量体系认证。
同时,《通知》提到,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春秋季开学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改。全面检查食堂后厨环境卫生、库存食品清理、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原材料进货查验等情况;认真落实每日、每月、每周、每学期例行检查制度。各区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在春秋季开学前后,对辖区所有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和送餐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实行销账管理,做到全覆盖;结合日常管理和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针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通知》要求,要严密防范食堂从业人员健康风险,必须100%持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晨午检和症状监测制度;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此外,《通知》指出,各学校(幼儿园)要严密防范食堂运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密防范学生餐配送企业制餐送餐风险,规范校内分餐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北京市冷链食品管理要求,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到专人操作、专柜存放、上线流转,冷链从业人员按要求的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通知》还提到,各区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检查学校(幼儿园)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和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假期外出出行情况;境外、京外中高风险返京师生按照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情况;每日监测和记录师生健康状况;食堂操作人员健康管控情况和智能体温计佩戴和使用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