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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动态调整企业信用风险分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15 18:11:42
导读

  2月15日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冀岩在发布会上表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北京市的企业每月进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动态调整。  冀岩称,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

  2月15日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冀岩在发布会上表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北京市的企业每月进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动态调整。

  冀岩称,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涉企信息集成、企业风险识别以及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也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提升北京市场监管治理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一是要建设北京市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全面支撑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健全“通用+专业”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科学调整指标和权重,对企业实现自动分类、动态调整,实现分类成果共享运用。

  二是强化成果运用,提升监管效能。2021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过程中,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成果开展随机抽查,与2020年相比,在抽查检查企业户数上下降了50%。按照《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的要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北京市的企业每月进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动态调整,并运用动态调整的成果开展研判、识别、抽查和反馈,形成监管闭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水平。

  三是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运用场景。目前,北京市已经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下一步将深化信用赋能、数字赋能,聚焦分类结果在综合监管中的运用,建设以“风险+信用”为基础的场景化综合监管模式,健全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高效监管机制,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以重点业务场景为切入点,深化分类成果运用,开展专项监测、分类标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开展预警、提示,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切实提升协同监管、综合监管的效能。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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