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消息 据微信号“上海市场监管”13日消息,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提到,制定实施《上海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合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等指导性规则。
《措施》共五方面32条。其中要求,在上海市范围内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实施5大类9个品种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发放许可证前不再进行现场核查。辖区监管部门在发放许可证后30个工作日内对食品生产主体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企业撤销食品生产许可。
同时,制定实施“免罚”“免强”清单。今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广告、价格等领域进一步拓展免罚情形,探索制定实施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3.0版。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不采取强制措施所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台配套制度。
《措施》还提到,上海将制定实施《上海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上海市网络交易平合网络营销活动算法应用指引》《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等一系列指导性规则,及时为新业态、新模式提供运行规范,以跨前服务强化预防式监管。
《措施》要求,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市场主体修复信用。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原则上满1年可提请修复信用,满3年自动移出名单。建立行政处罚信息梯度性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被处罚情节轻重分别设置6个月、1年不等的最短信用修复期,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在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制定实施指导性规则,对互联网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引导消息商平台合理降低入驻商户营销费用、提供免费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