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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全资孙公司拟对风氢扬增资2000万 增资完成后持股1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4 15:13:44
导读

12月31日,美锦能源(000723)发布公告,为推动公司氢能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氢能产业链布局。2021年12月31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美锦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美锦氢扬(青岛)股

12月31日,美锦能源(000723)发布公告,为推动公司氢能业务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氢能产业链布局。2021年12月31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美锦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美锦氢扬(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锦氢扬”,曾用名氢美嘉至(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风氢扬氢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氢扬”)及其现有股东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总计人民币2,000万元对风氢扬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美锦氢扬将持有风氢扬10%的股权。

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增资方案:按照协议的约定美锦氢扬以人民币2,000万元对风氢扬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美锦氢扬将持有风氢扬10%的股权。

付款及交割:各方同意,就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具体支付安排由各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违约及赔偿: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若违反本协议,则应对非违约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责任和实际花费承担赔偿责任。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各方均有效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次投资旨在加快公司氢能源产业链布局,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本次投资使用美锦氢扬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在业务上与公司相互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影响,不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在氢能高端装备领域进行战略布局,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发展战略目标高度协同。

资料显示,美锦能源主要从事煤炭、焦化、天然气、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等商品的生产销售。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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