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消息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杜嘉班纳关联公司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DOLCE & GABBANA品牌童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标准的产品,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624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8万余元。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行政处罚决定书称,2021年4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D座三层L3-5-1室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库存待销售的DOLCE & GABBANA品牌的连衣裙(款号:L52DS9G7YQN1)进行抽样。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检验,上述连衣裙所检绳带要求及附件抗拉强力项目均不符合GB 31701-201《5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被判定为不合格。本案于2021年8月26日经批准立案,调查期间,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2月24日从意大利DOLCE & GABBANA SRL公司购入用于销售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连衣裙10件(款号:L52DS9G7YQN1,4件;款号:L52DS9G7YQN2,6件,款号为L52DS9G7YQN1和L52DS9G7YQN2的连衣裙为不同尺码的同款产品)。其中,销售1件(款号:L52DS9G7YQN1,执法买样),退回意大利DOLCE & GABBANA SRL公司8件(款号:L52DS9G7YQN1,2件;L52DS9G7YQN2,6件),现库存1件(款号:L52DS9G7YQN1)。上述产品货值金额63120元,违法所得8177.08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童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该公司销售的上述童装存在2项不合格项,结合违法行为持续情况、危害程度及危害后果等因素,经综合考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童装,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销售的连衣裙1件(款号:L52DS9G7YQN1);
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126240元;
3.没收违法所得:8177.08 元。
罚没款共计:134417.08 元。
天眼查APP显示,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4日,注册资本为3700万欧元。股权穿透图显示,DOLCE & GABBANA S.R.L.和Dolce & Gabbana Hong Kong Limited分别持有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71.43%和28.5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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