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消息,ST 瑞德(600666)未履行审议程序违规为实控人左洪波3亿元借款担保,同时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和实控人被处罚。
据介绍,2017年7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左洪波与万浩波签订《借款合同》,同日,公司与万浩波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左洪波与万浩波之间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3%。上述担保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迟至2021年10月29日才披露该笔担保及相应司法诉讼情况。
对此,黑龙江证监局对ST 瑞德和左洪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