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消息 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21日公布《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郑州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将合计获得1000万元奖励。
《意见》称,鼓励有一定规模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简称“个转企”)、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简称“小升规”)、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简称“规改股”),支持优质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简称“股上市”),重点突出制造业,促进企业群体壮大、能级提升和活力迸发,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经过3年的努力,促进“四转”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企业群体规模、结构和综合实力基本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2021年,实现“个转企”1050户,“小升规”2000家,“规改股”20家,“股上市”4家。到2023年,力争实现“个转企”3000户,“小升规”6000家,“规改股”60家,“股上市”20家。
“个转企”方面,《意见》指出,鼓励金融企业机构将持有《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的“个转企”企业作为储备客户,优先满足融资需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型微利企业,合理进行贷款定价,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鼓励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财力情况,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小升规”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小升规”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突出工业、建筑业、批发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对首次入库(非首次入库但之前未享受入库奖励的视为首次入库)企业实行差异化奖励,其中工业企业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规改股”方面,《意见》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改制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纳入郑州市级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企业完成股改后,按照企业与中介机构(股改法定性机构包括审计、评估等机构)签订的股改协议及付款凭证给予中介机构服务费用50%的补贴,其中完成股改当年与证券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仅完成股改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股上市”方面,《意见》规定,纳入郑州市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并与证券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通过河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得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后再给予600万元奖励,其它境内上市企业再给予400万元奖励。科创板上市企业合计奖励1000万元,其它境内上市企业合计奖励800万元。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同时符合“千企展翼”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在河南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同时符合“千企展翼”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