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华侨城A(000069)发布公告,公司对文化旅游、科技、城镇化产业投资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深圳市华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以下简称“华京投资”)与合作方广东佛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高私募”)、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高控股”)、佛山市南海产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产投”)、佛山市顺德区顺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盛投资”)、佛山高投盈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盈聚”)、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中心科技”)、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明西江新城”)共同设立“佛山高鑫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佛山高鑫科技产投基金”或“合伙企业”)。2021年12月15日,上述各方签署了《佛山高鑫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的认缴总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华京投资认缴的出资额为6800万元。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佛山高鑫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合伙企业规模:认缴规模为2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合伙期限: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基金存续期可延长不超过2年。
合伙人: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佛高私募、华京投资、佛高控股、南海产投、顺盛投资、高投盈聚、三水中心科技、西江新城为有限合伙人,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侨城华鑫股权投资、佛高私募。
退出机制:项目的退出方式主要为被投资企业上市、被投企业被并购、直接转让所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等。
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投资方向:智能家居、数字经济、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和佛山国家高新区园区升级与改造投资。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并投资佛山高鑫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公司获取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优质的项目资源,并有助于公司积累投资及管理经验,为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本次投资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资料显示,华侨城A主要从事文化旅游业务、房地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