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宁波能源(600982)发布公告,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宁波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命名,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开展储能项目开发、投资、运维等业务。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暂命名:宁波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开展储能项目的开发、投资,规划建设、多能源运营,以及电网辅助服务和碳资源相关服务业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注册地:浙江宁波。
股东组成:宁波能源持有100%股权。
董监事安排:新能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
经营层组成:经营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均由宁波能源推荐。
成立新能源公司,对储能项目进行平台化管理,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增强管理效率,同时有利于公司能源结构转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
资料显示,宁波能源主要从事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和综合能源服务,以及能源类相关金融投资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