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消息 据华尔街日报中文网11日消息,本周三,一家欧盟法院维持了对谷歌28亿美元的反垄断裁决。
具体来看,这家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在周三认可了欧盟竞争监管机构在2017年的一项反垄断裁决,即谷歌的搜索引擎以牺牲竞争对手的购物服务为代价,将用户引向自己的比较购物广告。这违反了反垄断法,即谷歌在商品比价服务方面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优势地位对竞争对手形成了不正当的优势。
据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此前报道称,欧盟认为,不论是对其自己还是竞争对手的比较购物网站,谷歌都掌控了超高流量。每当用户点击搜索结果前往商户网站时,该商户一般要向谷歌或其竞争对手支付少量费用。
报道指出,该法庭称谷歌违背了竞争的实质,并认为谷歌对其搜索引擎做出的有利于自己广告的改变。但法院同时表示,监管机构没有证明谷歌的行为破坏了一般搜索引擎之间的竞争。不过法官们仍认为谷歌对比较购物搜索引擎这一市场产生了不利影响。
同时,法官还重申了谷歌必须支付的罚款金额。
谷歌的一位发言人称,关于是否会就这一裁决向欧盟的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现在还言之过早。她表示针对该判决涉的事实,谷歌将 “仔细加以评估”。
报道还称,欧盟主要反垄断监督机构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一裁决 “传达了谷歌行为违法的明确讯息,并为市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明确性”。这一案中的部分原告团体也对这一裁决表示赞赏,并呼吁欧盟委员会“在其他领域收紧对谷歌的约束”。
在2009年,英特尔因滥用市场地位指控被欧盟开出10.6亿欧元的罚单,创下了欧盟同类指控的罚单纪录,而谷歌在2017年的罚款金额打破了这一纪录,达到英特尔罚单的两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