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江湖中“李鬼”并不鲜见,不过,“李鬼”们冒充保险公司还不过瘾,这一次他们仿冒的对象是保险行业协会。
20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以“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的名义,宣称成立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鼓动、诱导保险消费者将原有保单退保,然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新保单。对于该情况,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需要界定行为人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是怎么获利的,获利时的身份是什么,这种身份是否合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保险业“冒名顶替”事件层出不穷,如一些消费者反馈收到以“某保险公司”名义发送短信提醒,其背后可能存在多种情形,如诱导消费者点击链接,进入钓鱼网站,属于诈骗行为;同业引导客户误投保,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险业“李鬼”频现,类似的现象背后究竟都有哪些套路?
套路一:虚假经营
近日,有人以“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的名义,宣称成立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鼓动、诱导保险消费者将原有保单退保,然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新保单。
对于“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广东省保险协会声明,“我会是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商业保险机构自愿组成的保险行业自律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及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与“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没有任何关系。”并表示,从未成立或参与成立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从没有组织、安排、授权或默许任何工作人员开展或参与上述活动。
广东省保险协会还表示,对“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是否依法设立,及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将向有关部门检举和反映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借或影射广东省保险协会名义从事不法行为;并保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律师看来,以“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名义,宣称成立所谓“保单管理中心”,鼓动、诱导保险消费者将原有保单退保,然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新保单,这一行为涉嫌虚假广告罪。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闫泽娟律师认为,该案例中,假冒协会人员的主要目的是推销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众所周知,销售保险产品需要保险相关资质,因此上述人员假冒协会专业人员,若不具备相关资质,诱导消费者退保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新保单”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
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上述情况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还需要界定行为人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是怎么获利的,获利时的身份是什么,这种身份是否合法?
套路二:不正当竞争
与上述“冒名顶替”事件雷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近日,皖惠保公众号披露一则“辟谣声明”,称接到用户反馈,近期收到了以“中国人保”的名义与皖惠保类似的短信提醒,导致部分客户误投保。
所附类似宣传短信显示,“【中国人保】再次提醒:您的XXXX账户600万医疗险已到达!今天24:00前不领自动作废,戳[网页链接]确认!回N取关”。
在上述声明中,皖惠保项目组正告此次借助中国人保名义宣传的单位:停止相关的营销推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等;在未取得我公司及我公司所在地的省级分公司同时授权的情况下,不得直接以中国人保的名义对外宣传;消除前期对我公司及我公司皖惠保项目的不良影响。皖惠保在声明中还提醒用户仔细辨别投保产品,以免误投保。
李滨指出,该案例情况较为明确,打开链接后可以确定到底是哪家保险公司,如果不是中国人保,那么中国人保可以主张权利,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过,该律师认为,以中国人保名义发送链接的行为与皖惠保之间,现在看不出来直接的替代关系。
套路三:诈骗
今年3月,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汇友相互保险”)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日有不法分子冒充汇友相互保险人员进行保险销售,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采用PS等形式提供虚假保单,制作虚假保单在线验真页面。
此类“假李逵打劫”事件在保险业内并非孤例。2020年5月22日,陕西洋县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在2015年12月被洋县某保险公司解聘后,张某冒充洋县某保险公司业务员伪造公司票据承揽保险业务,先后诈骗本地村民3人,骗取保险金99万元用于炒股或个人挥霍,后潜逃至上海市徐汇区,2020年5月22日,陕西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三刑警队民警抓获归案。
闫泽娟指出,虽然都是冒充保险公司人员进行保险销售的行为,这两个案例均以非法占有保费为目的,而非投保了真实的保险产品,因此与造成消费者“误投保”性质有明显不同。根据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存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今年3月,湖北十堰亦有多名群众反映收到了某保险公司发来的短信,内容都是“免费赠送价值百万的保险”等,并附带一条链接。这类网站都模拟正规网站的页面,以登记注册为由获取用户名、登陆密码、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验证信息。
反诈中心提醒,短信链接莫轻信,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有官方APP,不会用附带链接的短信要求客户点击办理相关业务。网上转账需谨慎,不要随意将自己收到的验证码告知他人,一切在网上的转账交易,都要格外的注意。一旦发现自己受骗,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套路四:职务侵占
不法分子热衷“Cosplay”保险机构背后,也存在保险公司“内鬼”勾结的问题。2020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接到辖区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称近期陆续接到不少客户投诉,反映有自称公司业务员的人联系劝说全额退保并重新投保。据此,公司内部启动自查,发现有公司下属销售团队与非法销售保险的团队内外勾结,以挂单形式骗取公司对新人员工的“开单”激励奖金。
2021年5月25日,在当地警方的支持协助下,专案组在上海、湖北、江苏、安徽等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将本案67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当场查获各类保险合同文书300余份,保险公司内部冻结涉案3000余万元的佣金、奖励津贴。
在该案例中,2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4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保险江湖中“李鬼”并不鲜见,不过,“李鬼”们冒充保险公司还不过瘾,这一次他们仿冒的对象是保险行业协会。
20日,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以“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的名义,宣称成立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鼓动、诱导保险消费者将原有保单退保,然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新保单。对于该情况,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需要界定行为人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是怎么获利的,获利时的身份是什么,这种身份是否合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保险业“冒名顶替”事件层出不穷,如一些消费者反馈收到以“某保险公司”名义发送短信提醒,其背后可能存在多种情形,如诱导消费者点击链接,进入钓鱼网站,属于诈骗行为;同业引导客户误投保,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险业“李鬼”频现,类似的现象背后究竟都有哪些套路?
套路一:虚假经营
近日,有人以“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的名义,宣称成立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鼓动、诱导保险消费者将原有保单退保,然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新保单。
对于“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广东省保险协会声明,“我会是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商业保险机构自愿组成的保险行业自律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及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与“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没有任何关系。”并表示,从未成立或参与成立所谓的“保单管理中心”;从没有组织、安排、授权或默许任何工作人员开展或参与上述活动。
广东省保险协会还表示,对“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是否依法设立,及其存在的违法行为,将向有关部门检举和反映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借或影射广东省保险协会名义从事不法行为;并保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律师看来,以“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商会”名义,宣称成立所谓“保单管理中心”,鼓动、诱导保险消费者将原有保单退保,然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新保单,这一行为涉嫌虚假广告罪。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闫泽娟律师认为,该案例中,假冒协会人员的主要目的是推销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众所周知,销售保险产品需要保险相关资质,因此上述人员假冒协会专业人员,若不具备相关资质,诱导消费者退保后,“再购买其他保险公司新保单”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
保险专业律师李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于上述情况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还需要界定行为人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在这个过程中是怎么获利的,获利时的身份是什么,这种身份是否合法?
套路二:不正当竞争
与上述“冒名顶替”事件雷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近日,皖惠保公众号披露一则“辟谣声明”,称接到用户反馈,近期收到了以“中国人保”的名义与皖惠保类似的短信提醒,导致部分客户误投保。
所附类似宣传短信显示,“【中国人保】再次提醒:您的XXXX账户600万医疗险已到达!今天24:00前不领自动作废,戳[网页链接]确认!回N取关”。
在上述声明中,皖惠保项目组正告此次借助中国人保名义宣传的单位:停止相关的营销推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微信等;在未取得我公司及我公司所在地的省级分公司同时授权的情况下,不得直接以中国人保的名义对外宣传;消除前期对我公司及我公司皖惠保项目的不良影响。皖惠保在声明中还提醒用户仔细辨别投保产品,以免误投保。
李滨指出,该案例情况较为明确,打开链接后可以确定到底是哪家保险公司,如果不是中国人保,那么中国人保可以主张权利,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过,该律师认为,以中国人保名义发送链接的行为与皖惠保之间,现在看不出来直接的替代关系。
套路三:诈骗
今年3月,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汇友相互保险”)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近日有不法分子冒充汇友相互保险人员进行保险销售,以个人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采用PS等形式提供虚假保单,制作虚假保单在线验真页面。
此类“假李逵打劫”事件在保险业内并非孤例。2020年5月22日,陕西洋县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在2015年12月被洋县某保险公司解聘后,张某冒充洋县某保险公司业务员伪造公司票据承揽保险业务,先后诈骗本地村民3人,骗取保险金99万元用于炒股或个人挥霍,后潜逃至上海市徐汇区,2020年5月22日,陕西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三刑警队民警抓获归案。
闫泽娟指出,虽然都是冒充保险公司人员进行保险销售的行为,这两个案例均以非法占有保费为目的,而非投保了真实的保险产品,因此与造成消费者“误投保”性质有明显不同。根据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存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今年3月,湖北十堰亦有多名群众反映收到了某保险公司发来的短信,内容都是“免费赠送价值百万的保险”等,并附带一条链接。这类网站都模拟正规网站的页面,以登记注册为由获取用户名、登陆密码、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验证信息。
反诈中心提醒,短信链接莫轻信,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有官方APP,不会用附带链接的短信要求客户点击办理相关业务。网上转账需谨慎,不要随意将自己收到的验证码告知他人,一切在网上的转账交易,都要格外的注意。一旦发现自己受骗,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套路四:职务侵占
不法分子热衷“Cosplay”保险机构背后,也存在保险公司“内鬼”勾结的问题。2020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接到辖区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称近期陆续接到不少客户投诉,反映有自称公司业务员的人联系劝说全额退保并重新投保。据此,公司内部启动自查,发现有公司下属销售团队与非法销售保险的团队内外勾结,以挂单形式骗取公司对新人员工的“开单”激励奖金。
2021年5月25日,在当地警方的支持协助下,专案组在上海、湖北、江苏、安徽等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将本案67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当场查获各类保险合同文书300余份,保险公司内部冻结涉案3000余万元的佣金、奖励津贴。
在该案例中,2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4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