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商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 » 金融 » 正文

ST华鼎收关注函:被要求积极采取措施 收回业绩补偿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2 09:45:17
导读

7月6日消息,ST华鼎(601113)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被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收回业绩补偿款。2017年4月17日,ST华鼎与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通拓科技)原股东通维投资、邹春元、廖新辉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通拓科技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9亿元。根据收购

 7月6日消息,ST华鼎(601113)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关注函,被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收回业绩补偿款。

2017年4月17日,ST华鼎与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通拓科技)原股东通维投资、邹春元、廖新辉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通拓科技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9亿元。

根据收购协议,通维投资、邹春元、廖新辉承诺 2017 年、2018年和2019年度通拓科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亿元、2.8亿元和3.92亿元 。

而在执行过程中,通拓科技 2019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7亿元,未完成当年业绩承诺。通维投资、邹春元、廖新辉需向 ST 华鼎支付承诺补偿金额为3.49亿元,折合补偿的股份数量为 3732.88 万股。截至目前,通维投资、邹春元、廖新辉未支付业绩补偿款。

为此,浙江证监局发出监管关注函,提请 ST 华鼎积极采取措施,督促通维投资、邹春元、廖新辉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请 ST 华鼎在收到本关注函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业绩补偿款的支付计划安排。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本文ST华鼎收关注函:被要求积极采取措施 收回业绩补偿款链接:http://www.esxun.cn/jingji/1032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Copyright © www.esxun.cn 易商讯ALL Right Reserved


冀ICP备2023038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