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消息,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成发展”)主动撤回创业板IPO申请材料,深交所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招股书显示,中成发展致力于高强度紧固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风电地锚螺栓、塔筒螺栓等。该公司的创业板IPO申请于2020年12月2日获得受理,同年12月25日进入问询阶段。
在撤回材料之前,中成发展曾经披露了两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从两轮问询函的内容来看,公司的无主状态受到了深交所的重点关注。
招股书显示,中成发展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周志军、余三宏、余成华分别持有25.14%、16.67%和15.01%股份,三人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及总经理。中成发展表示,公司不存在通过不认定实际控制人来规避重大违法、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以及股份锁定期等监管要求的情形;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权结构和经营发展稳定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首轮问询函中,深交所在第一个问题就对无主状态进行了提问,要求中成发展补充披露主要股东周志军、余三宏、余成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投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的基本情况,是否经营与公司拟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客观分析并披露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持续监管等方面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补充风险提示。
中成发展回复表示,前三大股东周志军、余三宏、余成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投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存在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保证在出现重大分歧时可以依照公司已制定的《公司章程》和制度通过相应的审议及表决机制得以解决。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深交所再次于问询函第一问针对无主状态进行了提问。要求中成发展补充披露形成上述较为分散股权结构的原因,齐金山作为创始股东是否一直未在公司任职及其原因,主要股东未来会否谋求公司的控制权,是否有相关的计划和安排。同时分析并披露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相关结论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相关要求。
中成发展则强调,公司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系成立时产生并延续至今,不存在刻意形成分散的股权结构,规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情形,公司前三大股东周志军、余三宏、余成华不存在谋求公司控制权的相关计划和安排。认定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相关结论的依据充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