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见》具体将从哪些方面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此举将为城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哪些政策红利?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以及优化行政审批等5大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重点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的租金。住建部副部长倪虹介绍:“明确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意见》还提出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介绍,对于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曹金彪说:“我们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要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主要是要城市里的这些老城区、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定位。”
那么,此次《意见》中,重点要利用的“存量土地”“存量房屋”该如何界定?曹金彪也给出了具体解释:“这里讲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存量土地包括集体土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园区配套用地;存量房屋包括各种非居住存量房屋,当然也包括住宅类的,可以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的存量房屋。开发商手里的房屋应该不在我们的范畴里。”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那么,如何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督管理,防止钻政策空子的行为?倪虹总结了执行过程中的“两条底线”,“概括起来,这个房子一定是没有房子的人才能住,租的这个房子不能卖。我觉得守住这两条底线,就能防止好事办不好,让真正有需求的人得到保障,不能变味。”
同时,《意见》还从简化审批流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降低税费负担和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方面全面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倪虹介绍,《意见》还在金融层面明确了支持的政策,“银行业和有关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也给予差别化对待。”
《意见》一出,引发各方热烈讨论,无论是对住房有需求的打拼一族,还是参与租房市场的企业或个人,对新政策的出台,既期待又还有些疑惑。未来,各大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以怎样的姿态面世?各大城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又将呈现哪些新的变化和特点?
据了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有3.76亿流动人口,这些群体普遍收入较低,租赁需求主要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贝壳研究院租赁分析师黄卉分析,当下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尤其突出,《意见》的出台为各城市吸引人才提供了政策利好。黄卉说:“当前租赁市场房源的供给结构主体是60—90平米,租金3000元以上的两居室,公租房的供给规模更少,导致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条件较差,寻找合适的房源较为困难,尤其是维持城市运行必不可缺的服务群体。”
曹金彪表示,调研发现,除了新市民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外,我国大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缓解这一现象。“现在大城市的住房租赁市场调研是有共识的,总体情况不是没有房子,而是结构性供给不足。户型大的房子供大于求,小户型的房子供不应求。所以,政府给政策支持,推动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弥补住房租赁市场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结构性不足。”曹金彪说。
业界普遍认为,精准度高、操作性强是《意见》的突出特点。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过去租赁市场存在“十字方针”,即“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而此次《意见》则提出“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他认为,类似的表述变化体现了思路的根本性改变。严跃进说:“第一强调投资,其含义希望积极导入市场化的元素,遵循‘谁投资,谁所有’的模式,真正以市场化的力量鼓励投资。第二,只是提出多渠道供给,其含义不是简单的供给概念,而是分配的概念。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更强调房源多渠道去满足市场需求。”
黄卉分析,《意见》中特别提到,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需变更土地用途,但不补缴土地价款,而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她认为,政策将有利于增加土地供给,盘活存量,“将有效激活企事业单位各类闲置土地,盘活闲置非居住房屋,投入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当中。”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近日(7月2日)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项目。专家普遍认为,该通知可视为《意见》的配套政策,这意味着国家将从资金端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支持。(记者周尧)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见》具体将从哪些方面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此举将为城市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哪些政策红利?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土地、资金、金融、税收支持以及优化行政审批等5大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重点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的租金。住建部副部长倪虹介绍:“明确城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意见》还提出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介绍,对于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可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曹金彪说:“我们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要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主要是要城市里的这些老城区、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是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定位。”
那么,此次《意见》中,重点要利用的“存量土地”“存量房屋”该如何界定?曹金彪也给出了具体解释:“这里讲的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存量土地包括集体土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园区配套用地;存量房屋包括各种非居住存量房屋,当然也包括住宅类的,可以改建为集中式租赁住房的存量房屋。开发商手里的房屋应该不在我们的范畴里。”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坚持“谁投资、谁所有”。那么,如何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督管理,防止钻政策空子的行为?倪虹总结了执行过程中的“两条底线”,“概括起来,这个房子一定是没有房子的人才能住,租的这个房子不能卖。我觉得守住这两条底线,就能防止好事办不好,让真正有需求的人得到保障,不能变味。”
同时,《意见》还从简化审批流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降低税费负担和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方面全面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倪虹介绍,《意见》还在金融层面明确了支持的政策,“银行业和有关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也给予差别化对待。”
《意见》一出,引发各方热烈讨论,无论是对住房有需求的打拼一族,还是参与租房市场的企业或个人,对新政策的出台,既期待又还有些疑惑。未来,各大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以怎样的姿态面世?各大城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又将呈现哪些新的变化和特点?
据了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有3.76亿流动人口,这些群体普遍收入较低,租赁需求主要以小户型、低租金为主。贝壳研究院租赁分析师黄卉分析,当下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尤其突出,《意见》的出台为各城市吸引人才提供了政策利好。黄卉说:“当前租赁市场房源的供给结构主体是60—90平米,租金3000元以上的两居室,公租房的供给规模更少,导致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条件较差,寻找合适的房源较为困难,尤其是维持城市运行必不可缺的服务群体。”
曹金彪表示,调研发现,除了新市民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外,我国大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缓解这一现象。“现在大城市的住房租赁市场调研是有共识的,总体情况不是没有房子,而是结构性供给不足。户型大的房子供大于求,小户型的房子供不应求。所以,政府给政策支持,推动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弥补住房租赁市场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结构性不足。”曹金彪说。
业界普遍认为,精准度高、操作性强是《意见》的突出特点。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过去租赁市场存在“十字方针”,即“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而此次《意见》则提出“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他认为,类似的表述变化体现了思路的根本性改变。严跃进说:“第一强调投资,其含义希望积极导入市场化的元素,遵循‘谁投资,谁所有’的模式,真正以市场化的力量鼓励投资。第二,只是提出多渠道供给,其含义不是简单的供给概念,而是分配的概念。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更强调房源多渠道去满足市场需求。”
黄卉分析,《意见》中特别提到,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建设,需变更土地用途,但不补缴土地价款,而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她认为,政策将有利于增加土地供给,盘活存量,“将有效激活企事业单位各类闲置土地,盘活闲置非居住房屋,投入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当中。”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近日(7月2日)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项目。专家普遍认为,该通知可视为《意见》的配套政策,这意味着国家将从资金端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支持。(记者周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