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倒了,但是他到底倒在了哪里?众说纷纭,对这样一个活生生的案例,我们要明是察非,正确理解一个倒下的传奇创业者和他的创业故事,同时以为警鉴。
2010年5月18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光裕构成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亿元。他的妻子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3年6个月的徒刑,罚金2亿元。他的同乡和下属许钟民两罪并罚,判处3年徒刑,处罚1亿元。
随着审判长宣读完长达半个小时、65页的判决书,黄光裕在看守所的500多天的等待画上了暂时的句号。这一天,注定成为黄光裕——这个在中国商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狂人——一生中又一个重要转折,或许是他人生中最低迷的时刻,也是其“黑白”人生中一个新的开始。
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遭公安机关拘查,继2006年黄光裕及其兄黄俊钦因涉及银行违法贷款被调查后,黄光裕二次被立案调查。随后,众多媒体开始深入挖掘黄光裕的原罪及其发家故事。相关新闻报道,2006年公安部启动了对黄俊钦私人所有的“新恒基系”的立案调查,查封其全部资产;曾先后效力于黄氏兄弟的“新恒基系”最高层于星旺等人被逮捕。更早之前,银监会也参与了相关摸查;摸查目标,是“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所控“鹏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报称,黄光裕再次被捕,不排除其地产方面运作上的违法行为,但据国美内部人士传言,近年来,黄光裕把大量资金挪往海外,存在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另有传言说,黄老板在操作地产方面存在大量违法事实,包括贿赂、挪用资金等。更有评论,黄光裕迷恋于权钱交易、暗箱操作,则有偏离本分、在歧路渐行渐远之感,最终自掘坟墓、锒铛入狱。对于这样一个“坠落”或“毁灭”的绝佳案例,再次成为民营企业原罪深重的强力佐证。
翻看过往新闻,我们看到大量关于黄光裕僭越法律的“爆料”。虽然在“5?18”之后,等待黄光裕或将是已定14年的囹圄生活;但是,在这些或灰或黑的爆料之外,不能抹杀的是,这位曾经的中国首富风光无两,拥有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集团——国美电器,同时又横跨地产行业。黄光裕开创了中国家电连锁模式,将国美打造成世界级的知名企业。他的魄力、他的冒险精神、他的草根创业传奇,都给了国人以巨大鼓舞和激励。像黄光裕这样的人,稍有差池,往往会成为历史或制度的牺牲品。中国民营企业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就曾指出,黄光裕案说明的不仅仅是民营企业家的原罪,更是公权力的原罪。
时下,随着这样一个商业传奇人物的倒下,我们到底该如何去正确评价黄光裕?则是摆在中国的企业家、媒体和公众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明其是,则能知创业者筚路蓝缕、开启山林之功;察其非,则可有覆辙勿蹈、以警后人的之鉴。“今天你一无所有,但明天你什么都有了,而后天你又回到了起点。”黄光裕曾如此感慨命运的无常。一语成谶!入狱或许将是他人生的又一个起点。或许,14年之后,55岁的黄光裕将再次回到人们的面前,那时的他,将再次呈现给大家什么传奇,我们尚不得而知,只能等待。
如今的黄光裕,正如那句游戏名言: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