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针对民生银行、国信证券、南粤银行3家机构发布了三条自律处分信息,主要涉及虚假交易。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相关公司将被责令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及全面整改。
具体来看,国信证券、南粤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在开展做市业务时参与了倒量虚假交易,2020年四季度多个交易日内,参与了多组当日较短时间内卖出后买入、价量相同的闭环交易。而民生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在开展做市业务时主导开展倒量等虚假交易,2020年四季度多个交易日内,民生银行作为债券的最初卖出方和最终买入方,主导并开展了多组当日较短时间内卖出后买入、价量相同的闭环交易,相关交易并未影响民生银行持仓,并未反映合理经济目的,实质上是倒量的虚假交易;其次,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未及时召开“18乍浦建设MTN001”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组织召开不符合规定程序。
交易商协会网站发布数据显示,截至7月5日,协会合计发布自律处分信息23条,处分企业27家。其中,包括中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7家银行,涉及券商、期货、基金、资管公司等5家。处分原因包括相关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受限资产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受限资产信息披露不完整;未能按期披露财务信息;参与倒量虚假交易等。
《2020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汇总》(下称“《汇总》”)显示,202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常规性违规案件继续减少,新型违规案件有所增多,恶性违规案件仍有出现。《汇总》中提到,发行环节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受到交易商协会重点关注和严肃查处。而该情况在2021年也有出现,1月8日连续发布4条处分信息均与此有关,涉及海通资管、海通证券、海通期货和东海基金。以东海基金为例,作为某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市场秩序;二是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对东海基金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交易商协会已将东海基金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中诚信国际认为,面向债券市场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重点在于规范统一债市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环节的管理规则,随着政策落地,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化发展更进一步。其中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均发文细化和完善了信用类债券品种的监管要求,压实参与主体责任,促进债市的健康发展。
7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针对民生银行、国信证券、南粤银行3家机构发布了三条自律处分信息,主要涉及虚假交易。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相关公司将被责令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及全面整改。
具体来看,国信证券、南粤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在开展做市业务时参与了倒量虚假交易,2020年四季度多个交易日内,参与了多组当日较短时间内卖出后买入、价量相同的闭环交易。而民生银行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在开展做市业务时主导开展倒量等虚假交易,2020年四季度多个交易日内,民生银行作为债券的最初卖出方和最终买入方,主导并开展了多组当日较短时间内卖出后买入、价量相同的闭环交易,相关交易并未影响民生银行持仓,并未反映合理经济目的,实质上是倒量的虚假交易;其次,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未及时召开“18乍浦建设MTN001”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组织召开不符合规定程序。
交易商协会网站发布数据显示,截至7月5日,协会合计发布自律处分信息23条,处分企业27家。其中,包括中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7家银行,涉及券商、期货、基金、资管公司等5家。处分原因包括相关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受限资产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受限资产信息披露不完整;未能按期披露财务信息;参与倒量虚假交易等。
《2020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汇总》(下称“《汇总》”)显示,202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常规性违规案件继续减少,新型违规案件有所增多,恶性违规案件仍有出现。《汇总》中提到,发行环节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受到交易商协会重点关注和严肃查处。而该情况在2021年也有出现,1月8日连续发布4条处分信息均与此有关,涉及海通资管、海通证券、海通期货和东海基金。以东海基金为例,作为某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市场秩序;二是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对东海基金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交易商协会已将东海基金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中诚信国际认为,面向债券市场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重点在于规范统一债市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环节的管理规则,随着政策落地,债券市场的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化发展更进一步。其中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均发文细化和完善了信用类债券品种的监管要求,压实参与主体责任,促进债市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