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时限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由于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295号文要求,于2022年12月5日前,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已收件的相关申报主体(含项目及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第一时间将考察结果集中反馈省工信厅电子信息处。
四、国家五部门将对申报的企业、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有关部门及相关媒体上对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项目予以正式发布。
联 系 人:省工信厅电子信息处 龚明明
联系电话:0591-87672563/13959356568
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01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