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应对国内外的激烈竞争
“之所以立这部法,是为了抢抓产业发展先机的需要,破解发展中的瓶颈,这将推动上海汽车产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汤文侃说。
目前,美国、欧盟的自动驾驶正从道路测试转向商业化部署,并逐步解除法律法规对自动驾驶车辆的限制。在国内,北京、深圳、广州、长沙、武汉、重庆等城市纷纷出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战略、应用条例或地方法规,各地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的热情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抢抓产业发展先机的需要
“汽车智能化的竞争窗口期已经开启,通过立法推动产业做大做强。”汤文侃表示,本次立法为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确立了顶层架构,为企业商业模式的落地指明了途径与方向,有效提振行业信心,吸引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在沪布局,进一步增强上海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力和产业竞争力。
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应用工作推进机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将指导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对《规定》作出可操作、可落地的细化和解读,明确智能网联汽车从有驾驶人过渡到无驾驶人的升级路径和申请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自动驾驶技术将如何落地?
《规定》明确市和浦东新区相关部门、临港新片区按照各自职责,对安全性自我声明进行确认,并明确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浦东新区科技经济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一口受理、一口出件”,以最大限度地便利企业。
汤文侃表示,市相关部门将会同浦东新区和临港新片区根据场景需求、风险评估与道路情况,划定上海首批无人驾驶开放道路,并分批逐步拓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创新应用范围,丰富测试示范场景。
自动驾驶如何安全上路?
对于公众而言,面对自动驾驶最关心的议题就是,当车辆处于一个更加开放、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对技术后台依赖性更大的环境当中,乘车人的安全保障如何实现?作为一部促进性法规,在为产业发展营造包容环境的同时,《规定》也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此次立法明确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规定》明确,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企业应当立即暂停车辆运行、开启危险警示装置,报警并视情派员现场处置。
本次立法还明确了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根据《规定》,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害,依法应由智能网联汽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该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所属的企业先行赔偿,并可以依法向负有责任的自动驾驶系统开发者、汽车制造者、设备提供方等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