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认定的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赋能水平,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工作部署,主动承担公益性服务任务,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优质服务。
三、各地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平台运行情况,推广平台服务企业的先进经验做法,促进平台与优质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对接,依托平台聚拢服务资源,推进一起益企、数字化转型等服务中小企业活动,组织辖区内服务平台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年度结束后25日内,将平台运营服务情况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2022年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docx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资料下载:
2022年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