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用户单位实施规范》规定了用户单位建立、保持和改进信息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通用要求,件适用于用户单位信息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能力的建设、管理和评估。
所谓运行维护服务,是指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方法,依据信息技术系统使用部门、用户和运行维护服务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对其所使用的信息技术系统提供的综合服务。原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制定的市地方标准《信息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用户单位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已完成,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附件2“意见反馈表”中,于2022年12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陈光明
电 话:01055578429
电子邮箱:chenguangming@jxj.beijing.gov.cn
附件:1.《信息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用户单位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6日 相关资料下载:
《信息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用户单位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