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四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指出,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全部开工,第二批项目正在陆续开工、目前正在抓紧推进第三批项目审查。
近年来,我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决策,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广西、福建、上海、天津、辽宁等省市 “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合计约51GW,再加上海南、河北等尚未发布海上风电具体装机规划的省市,“十四五”期间预计国内新增海上风电并网装机量有望超过60GW。
2022年前三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92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800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24万千瓦。在双碳战略与能耗双控大环境下,沿海省份加速发展海上风电诉求愈发的强烈。目前,浙江、山东、广东三省已明确出台了海上风电省补政策,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由补贴向平价平稳过渡。
为促进海上风电安全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加强运维安全管理、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加强应急管理等6个方面对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提出36项具体要求。
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通知》明确了海上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维等单位,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电网企业应落实电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的接入、运行监测等涉网安全管理,保障电网运行安全。
对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通知》要求海上风电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作业前取得施工所在地海事机构的许可,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障以及海上风电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等。
在加强运维安全管理方面,《通知》对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海上风电运维人员以及海上风电机组、海缆、升压站等相关一次设备、二次设备进行多方面的要求,如海上风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应在海上风机基础、升压站、海缆等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安全监测仪器等等。
目前来看,全国多个省市海上风电规划持续加码,叠加产业链各环节成本持续减少,海上风电装机有望迎来快速增长。业内人士也持续看好风电行业的装机需求及发展空间。而《通知》的发布,有助于电力行业加强海上风电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不断提升海上风电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海上风电安全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