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标志性产业链“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复审建议名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复审,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奖励名单。
(三)奖励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财政厅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六、其他要求
已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政策支持的服务机构,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获得省级财政资金奖励的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工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奖励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晨,崔金铎;0531-51782561,51782565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附件:
1.2022年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奖励资金申请方案
2.2022年山东省重点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申请证明材料
3.真实性承诺书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0月20日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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