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1日17时(工作时间)(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88100631;
技术支持电话:88101744,88127031。
五、具体要求
申报条件和申请材料等其他要求详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海洋装备、智能网联汽车、医疗装备)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六、注意事项
(一)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兴产业扶持计划的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88101578。
(二)该批次项目将使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附件2),特别关注“经审计核减的项目支出占项目申报支出超过20%的,视为虚报项目投资额,项目不予资助”的条款,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海洋装备、智能网联汽车、医疗装备)项目申报指南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2022版)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7日 相关资料下载:
关于发布明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项目申报指南通知.pdf 关于发布明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计划(智能网联汽车等)项目申报指南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