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建立会商机制,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好、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待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完成揭榜任务后(揭榜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择优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振国,13671321637;杨春辉,010-55578393;
技术支持:刘迎,18610885074;李铮,18910968668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附件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
附件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1-4:2022年度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