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审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进行复审,确定2022年度的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名单。必要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申请报告内容。
(四)公示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园区名单。
(五)组织实施
试点企业、园区根据试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工作内容等认真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做好过程管理和阶段总结工作。
(六)验收和总结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试点结束后组织评估和验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有益做法和先进模式,积极在全行业宣传推广。
附件:
1.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申报书
2.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书
3.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2日 相关资料下载:
1.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2.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申报书.doc 3.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