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谷歌昨日遭遇两起诉讼,被指其数字广告业务损害了出版商的利益,索赔高达250亿欧元(约合254亿美元)。
当地时间周二,代表出版商利益的Geradin Partners律师事务所,在英国和荷兰法院对谷歌提起了这两起诉讼诉讼,称其数字广告业务行为损害了出版商利益。
Damien Geradin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达米安·杰拉丁(Damien Geradin)称:“现在是谷歌承担责任、并赔偿其对这一重要行业造成的损害的时候了。为此,我们在上述两个司法管辖区采取了行动,为欧盟和英国的出版商索取赔偿。”
早在去年6月,欧盟就宣布对谷歌的在线广告业务展开调查,以评估是否违反欧盟的公平竞争法。欧盟委员会当时称,这项调查旨在评估谷歌是否通过技术手段,在网络广告领域打压竞争对手。欧盟调查的重点是,谷歌是否限制第三方公司获取用户数据,同时将数据留给自己使用,从而扭曲了市场竞争。
欧盟反垄断专员玛格丽特·韦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当时称,谷歌既收集广告数据、出售广告位,又充当在线广告中介,几乎存在于在线广告供应链的所有环节。这使得在线广告服务领域的竞争对手很难公平地参与竞争。
去年,法国曾裁定谷歌滥用在线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对其处以2.2亿欧元的罚款。2020年,谷歌通过在线广告获得了1470亿美元的收入,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