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时间内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项目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5。
3.申报上述方向的项目须经所在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三)其他事项
1.支持新基建创新攻关。支持新基建重点项目牵头单位作为产业链龙头企业参与高精尖产业筑基工程,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对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攻关给予支持,此方向申报近期另行发布。
2.项目单位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接受市区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建立动态管理的数字经济标杆技术清单和筑基工程攻关产品清单,申报方向1、方向2、方向3的项目,所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纳入两清单内。
4.鼓励各区、各部门建立新基建项目台账,符合重点支持方向且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原则上应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
5.政策咨询联系人:
规划处:徐克举,55578166;李朋,55578180。
技术支持: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系统运维人员,55578555。
6.各区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附件:1.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说明
2.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项目申报说明
3.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推广应用项目申报说明
4.新基建项目申报入库操作流程
5.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操作说明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日 相关资料下载:
新基建投资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有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