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申报工厂应符合《苏州市智能工厂建设指南》(附件1)要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具备5个及以上符合《苏州市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指引》(附件2)要求的场景应用;
7、每个申报企业限报1个工厂。
三、扶持政策
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苏州市智能工厂进行认定,并依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给予奖励。
四、申报方式
请各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紧排查智能工厂建设情况,并组织企业填写《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连同《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苏州市智能工厂推荐审核情况表》(见附件4—5,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各一式两份并报送至我局智能制造推进处。
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2日。各县级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过时不再受理。 相关资料下载:
2022年苏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