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内媒体报道,此前,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一事引发网友热议。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金75,269.04元等,二审维持原判。
1月26日,媒体记者从王先生代理律师处了解到,王先生在本月19日已经拿到涉事公司的赔偿款项,他对判决结果满意。
据了解,王先生今年52岁,在上海安盛物业有限公司做了近13年的保安。
2020年1月31日,上海安盛物业有限公司书面通知王先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内容为:你于2020年1月5日向公司提出1月6日-1月13日的事假申请。根据《上海安盛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细则》的规定,请事假连续三天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但你在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自1月6日起即擅自离职回安徽老家,直至1月15日才返岗,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应视为旷工。
即使扣除3天丧假,你的旷工天数也已达到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的标准,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有鉴于此,公司现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你在公司的最后工作日为1月30日,双方劳动关系自1月31日起解除。
2020年3月27日,王先生申请仲裁,上海青浦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安盛公司支付王先生2020年1月工资3419.3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及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865.16元。
上海两级人民法院先后判决该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并指出王先生请假事出有因,其回老家为父亲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涉事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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