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当年“苹果电池门”事件吗?虽然已过去多年,但显然该事件并未结束。
据媒体报道,当地时间1月25日,意大利消费者协会 “AltroConsumero”表示,针对“苹果电池门”事件已对苹果公司提起集体诉讼,要求赔偿60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4.7亿元)。
对于“苹果电池门”,先让我们回顾一下该事件:
自2016年8月份以来,众多苹果用户反映自己的苹果手机会突然断电关机,遇到此问题的手机涉及多个型号,尤以苹果6s居多;对于部分已投诉的消费者,苹果公司承诺将采取更换电池的方式来保障消费者的正常使用。
2017年12月,苹果公司被爆出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暗自将电池老化的iPhone处理器的速度调慢。12月20日,苹果承认让旧iPhone变慢以避免意外关机,延长使用寿命。
2017年12月29日,苹果公司对外正式发布公开信,对该事件致歉。此外,对于过保的iPhone 6及后续机型,更换电池价格将从608元降低到218元,其更换周期为2018年1月底至12月。
当然,该事件并没有以苹果的致歉而画上句话,有多国对“苹果电池门”提起了诉讼。在去年3月,苹果同意支付5亿美元用于美国“电池门”和解(每名用户约25美元)。
虽然“苹果电池门”在多国都遭到了起诉,但是在国内却鲜有发生,针对该现象有律师进行了解读。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在我国关于消费者协会提起的诉讼并叫做集体诉讼,而是以协会的名义提起诉讼。而消协提起诉讼实际上是一个公益诉讼的性质,但我国并没有关于集体诉讼或者集团诉讼的明确规定。
但是在民事诉讼法中有一个近似的规定叫做代表人诉讼,它可以为那些共同商议去提起诉讼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支持。但这个支持并不是以消协自己的名义去起诉,还是以消费者自己的名义去一个一个的提起诉讼。
不过,如果是侵犯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话,消协也是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实际生活中,大多情况还是自己或多个消费者集体去向法院提起同一个诉讼,然后大家派出代表出来,消协在背后支持。
但从相关的报道和案列来看,我国确实是比较少有众多消费者共同提起集体诉讼的情况。一方面由于消费者维权的意识薄弱,另一方面则是对于单个案件而言,消费者维权成本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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