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5月26日至27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通过与会委员认真讨论,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数字经济促进法,《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全国第四部省级层面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有关部门管理职能,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打造我省数字经济新优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确定的一类立法项目,由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委网信办共同研究起草。2021年11月,先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常委会研究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共九章81条。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京津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范。《条例》突出顶层设计,构建数字经济发展制度体系;突出统筹共建,弥合数字基础设施“鸿沟”;突出共享开放,释放数据要素改革红利;突出创新引领,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突出深度融合,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突出数字治理,提高现代化治理效能;突出协同合作,推动京津冀数字经济协调发展;突出激励保障,做实做细各项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向首届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亲致贺信,强调“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做大做强做优全省数字经济,大力实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2021年,全省电子信息产业主营收入达到2367亿元,同比增长2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1-4月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62亿元,同比增长26.4%。累计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230个,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14个,上云企业达到6.7万家。全省两化融合指数达到54.7,排名全国第12位,比2020年前进2位。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8.2%,居全国第3位。工业互联网带动经济增长指数为73.5,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8.8,排名全国第7位。
下一步,围绕贯彻落实好《条例》,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聚焦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做优做强光伏、新型显示、现代通信等优势产业,培育壮大半导体、软件、大数据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河北样板。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为主线,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构建“1+21”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现7个重点行业和14个地区全覆盖。着力办好引领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性盛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2019年数博会的贺信精神,全力办好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聚焦国际视野、高端定位、融合创新、引领未来,坚持“会、展、赛、体验、发布、对接”六位一体,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合作,推动全球数字经济资源链接,促进国际国内最新发展成果交流共享,发挥国际化展会平台带动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努力打造发展新驱动力和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