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消息,中公教育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二、对李永新、石磊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三、对王振东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四、对桂红植、罗雪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安徽证监局去年11月30日曾发函警示,2019至2020年,中公教育与关联方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贝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井开区理享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合作,相关金额达到披露标准,但未披露。
最新公告显示,经查明,中公教育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中公教育与陕西冠诚等 5 家公司构成关联方,二、公司披露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