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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工信数据〔2021〕25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制造强省、数字强省建设总体布局,为统筹推进我省工业大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打造“智造数基工程”,构建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助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总体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打造布局合理、体系完整、赋能有力、绿色安全的数字经济发展基座为目标,发挥我省工业门类齐全、基础雄厚等突出优势,优化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化建设布局,着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持续提升工业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应用及安全管理能力,加快培育新模式新业态,积极促进数字化转型,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立足全省产业布局、区域发展基础、能源及通信设施配套等实际情况,统筹建设与运营、流通与治理、应用与安全等关键环节,分布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业大数据中心节点建设。
梯次发展,政企协同。推动工业大数据区域中心、行业中心、边缘中心差异化建设,促进算力与存储服务资源多样化供给。鼓励市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调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积极性,打造适应我省工业大数据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
标准先行,安全可靠。以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为牵引,强化评估评价,规范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支持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构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一体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坚持利旧与新建相结合,积极引导“老旧”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引领工业大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
按照“1+3+N+X”的规划布局,到2025年底,在济南、青岛建成“异地双活”国家级区域中心,在省会、胶东、鲁南3个经济圈建设5个左右省级区域中心,在机械、冶金、纺织、化工、能源、交通等优势行业建设10个左右省级行业中心,在特色数字园区及数字工厂建设100个左右边缘中心;在用标准机柜数超过15万个,总算力达到5EFLOPS量级,高质量工业数据汇聚量突破ZB级,打造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一片云”,培育千亿级工业大数据产业,带动数字经济增长万亿元以上,逐步形成资源富集、应用繁荣、治理有序、产业进步的工业大数据生态。
树立存量数据中心利用新典型。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更加深入,实现现有存储型数据中心向人工智能算力型数据中心转型,数据中心智能化水平全国领先,基本形成示范引领有力、转型路径清晰的应用新典型。
创建算力资源统筹调度新模式。实现大数据中心体系内算力资源异地调度,优化配置云计算能力,建设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算力资源调度“一张网”,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大数据中心体系算力资源应用新模式。
打造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新标杆。建设一批绿色节能、低耗高效的工业大数据中心,PUE值普遍降到1.5以下,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算力成本显著降低,单位能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树立绿色节能新标杆。
营造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新生态。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激发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赋能作用,助力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以数据要素流通应用为核心的“产业大脑”和“未来工厂”,构建高品质、高效能的工业大数据产业新生态。
四、重点任务
(一)立足核心需求统筹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化布局
1.设计顶层架构。统筹规划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布局,基于“一群两心三圈”的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山东分中心(中国工联院山东分院),以济南、青岛国家超算中心为算力支撑,在全省建设若干个省级区域中心和行业中心,落地一批边缘级中心,在现有网络基础上引入确定性工业互联专网,促进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国家级-省级-边缘级”的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新发展格局。
2.布局节点建设。在省会、胶东和鲁南等工业基础雄厚的经济圈建设省级区域一级节点,作为省级区域中心。鼓励机械、冶金、纺织等行业“链主”企业建设省级行业一级节点,作为省级行业中心。在产业集聚的重点区县或产业园区建设省级区域二级节点,作为区域边缘级中心;选择产业链重点企业或研究机构建设省级行业二级节点,作为行业边缘级中心。
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层级架构图
3.推动整合改造。加快推动年均PUE高于1.8或平均单机架功率低于3千瓦的大数据中心改造升级,引导“老旧”大数据中心应用高密度、高效率的IT设备和基础设施系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算力供给能力,树立存量大数据中心利用新典型。
(二)聚焦互联互通促进工业大数据中心标准化建设
4.发布建设指南。围绕机房环境、功能建筑、配套设施、软件系统、安全运维及节能要求等方面编制建设规范,明确选址定位、功能设计、节能降耗、资源配套和验收评估等建设要求,为工业大数据中心新建和改造提供指导。
5.制定标准规范。明确建设和验收环节的管理要求,编写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和评估评价标准。结合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管理标准,制定我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数据接口标准、数据参考模型、元数据和数据字典等基础共性标准。通过模块化部署数据标准接口软件,实现工业大数据中心柔性连通。
6.优化资源调度。建立跨区域、跨层级、跨行业的数据资源调度管理体系,打造智能化资源调度管理平台,深化分布式计算、负载均衡、容器管理等技术应用,统筹利用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计算、存储和网络等基础资源,提升资源利用率,创建算力资源统筹调度新模式。
(三)强化安全节能实现大数据中心体系高效化运营
7.深化绿色发展。加强节能设计,鼓励采用绿色智能服务器、热场管理、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模块化机房等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动开展节能环保水平动态监测,有效提升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低碳、环保水平,打造大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新标杆。
8.夯实安全保障。利用访问控制、入侵监测、安全隔离、数据脱敏、加密传输等安全防护技术,建设大数据中心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提升安全保护水平。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运行管理机制,逐步构建形成贯穿硬件设备、基础网络、云平台、数据、应用的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
9.加强动态管理。针对纳入体系建设的大数据中心,建立运营管理和评估评价机制,打造体系运营评估评价平台,从算力算效、节能降耗、经济效益、资源利用、安全保护等方面,开展成效评估和星级评价,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带动效果较差的进行限期整改。
(四)助力产业升级推动数据流通应用协同化发展
10.促进数据流通。推动安全多方计算、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和区块链等技术在数据确权、溯源、评估和交易等领域广泛应用,加强工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通过标准化数据接口实现“国家级-省级-边缘级”中心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探索建设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交易平台,试点推行数据产品登记制度,构建数据资源可信流通环境,支持工业大数据在山东省黄河经济带、中国(山东)自由贸试验区、中国-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等跨区域流动。
11.深化数据应用。聚焦智能化生产、精准化营销、预测性维护等典型应用场景,有序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汇聚海量开发者和行业数据,打造工业APP快速构建平台,引导工业APP向平台集聚,推动云化工业软件应用普及,构建山东省工业大数据应用服务资源池,提供产融合作、供需对接等服务。鼓励“链主”企业和行业重点企业利用工业大数据共享、开放、流通、服务平台等,向中小企业共享生产要素、开放创新资源、提供人才(算法)支持,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相互促进的大数据应用体系。
12.打造产业生态。依托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的算力、存储、网络和数据资源,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沉淀一批数据资源库、行业知识库、机理模型库,构建一批“产业大脑”,建设以数字化设计、协同化制造、智慧化管理、网络化营销、安全化管控、绿色化生产为一体的“未来工厂”,营造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新生态。
五、实施计划
(一)规划部署期(2021年)
完成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架构顶层设计,绘制总体规划布局图,组织编写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指南、运营管理规范、数据接口标准和系统对接办法等指导文件,启动首批区域中心、行业中心和边缘中心布局建设。
(二)全面建设期(2022-2023年)
全面推进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开展数据资源分类分级和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搭建智能化资源调度管理平台、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工业大数据交易平台、运营评估评价平台、数据赋能平台等,建成一批“产业大脑”、“未来工厂”。
(三)总结提升期(2024-2025年)
建立从立项、建设、验收、服务、管理到评价的常态化成熟机制,打造“数网、数纽、数链、数脑、数盾”五位一体的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智造数基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示范标杆,不断优化建设模式,为全国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提供山东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总体支撑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数据中心选址、建设、运营的全流程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各市在数据中心用地、用电、用水、用网、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牌照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利用山东工业大数据中心提供的存储、算力、网络、数据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对列入国家和省级重大规划和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业大数据中心项目,按规定保障项目用地和用能指标。
(三)加强资金保障。充分发挥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和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政策性贷款、政府专项债、产业基金等专项金融支持,推动优秀项目参与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积极参与省级新型数据中心试点建设工作,争取省内相关资金支持。
(四)深化人才引培。加大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应用、服务等相关领域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工业大数据中心人才教学实践基地。在省大数据产业领军人物、智慧工匠、引航专家等人才评选中,对相关人才给予倾斜。
(五)开展示范推广。遴选山东省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发布典型应用案例,大力宣传推广,支持招商引资。鼓励省级行业中心申报国家级行业中心,对列入国家级行业中心的大数据中心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