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有多位B站up主(指在视频等网站上上传视频、音频文件的人)发文称,自己发布的关于陈凯歌的吐槽视频被陈凯歌举报。很快,#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对此,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话题中所涉及的投诉举报系律师事务所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
知名up称自己被陈凯歌举报
从1月5日开始,陆续有up主表示,自己此前制作的吐槽视频收到了来自陈凯歌团队的举报。
对方称视频部分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该内容旨在恶意侮辱、诋毁陈凯歌,严重损害陈凯歌的个人声誉,涉嫌侵犯陈凯歌的名誉权。
B站知名up主 @老邪说电影 还认为,陈凯歌团队在举报时的理由是复制粘贴的。
@老邪说电影 认为,他的视频标题为《李成儒怒曝内幕,逆天吐槽陈凯歌双标》,但他收到的被举报视频标题却是《人间双标陈凯歌导的差,甄嬛看了喊救命》。
在这群自称被举报的up主中,还有知名影视up主“轩邈Elias”。轩邈Elias在b站上有69.1万粉丝,他发布的作品《原形毕露的陈凯歌,一个终极郭敬明》目前显示有149万的播放量。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一些拥有大量粉丝的知名up主,一些只有几千粉丝的up主也声称自己收到了举报投诉。
这位名为“我就是我祖国的小花朵”的up主在视频中称:“我那期视频也就1万播放量,我连6000粉丝都不到,居然还能和陈导攀上关系。感谢陈导让我知道了法律的威严,最后向陈导进行沉痛的道歉.....”
律师事务所回应
1月6日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话题中所涉及的投诉举报系律师事务所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该投诉未针对相关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针对相关网络用户所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声明同时称, 陈凯歌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一切评价,尤其针对其作品的批评性言论,“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陈凯歌导演始终坚持‘零容忍’之态度”。
此外,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此次事件的网络舆情,对继续就此事件发布涉嫌侵犯陈凯歌导演合法权益内容的相关主体,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红星新闻,对于此事件,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胤征表示,视频中指名道姓且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的批评,涉嫌侵犯陈凯歌的名誉权,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诽谤罪。此外,该剪辑的视频来源《我就是演员2》节目,如果up主以此视频营利,也涉嫌侵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000681,股吧)
陈凯歌因综艺节目被人吐槽
这一波被投诉的视频大都以2020年陈凯歌参加的综艺节目《演员请就位2》为剪辑素材。以《原形毕露的陈凯歌,一个终极郭敬明》为例,up主轩邈Elias认为:陈凯歌在节目中对自己的作品和自己带的演员都是溢美之词,但到评价别人的作品就开始装理中客了。在解说部分,该up主直指陈凯歌和郭敬明是“一丘之貉”,表示陈凯歌“双标的样子真像郭敬明”。
类似视频不难让人联想到早年间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当时的视频作者胡戈因为恶搞陈凯歌电影《无极》而被陈凯歌起诉。UP主轩邈也在B站感叹道,“谁能想到,我能获得当年胡戈的待遇。”
陈凯歌频频“出圈”多次引发热议,在谈及当年《无极》遭遇恶评的经过,陈凯歌还强调自己“接受一切对于自己电影的批评”。
不过,部分被投诉视频确实存在言辞过激的现象,比如使用“道貌岸然”“表里不一”“刚愎自用”“颠倒黑白”等定性词汇描述陈凯歌,确实存在侵犯名誉权的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3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已经下发《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明确提出“有的节目擅自截取拼接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片段,或者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断章取义、恶搞等方式吸引眼球,产生了极坏社会影响。”文件中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
2019年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的官网上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进一步规范短视频传播秩序。文中提到,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
编辑|孙志成 肖勇 王嘉琦
校对|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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