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字经济范式带来的冲击、数字平台的监管、新技术引发的法律和伦理突破等都成为需要面对的普遍问题,数字治理已经成为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命题。
数字治理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
数字经济需与数字治理相伴而行。伴随着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特别是数字创新融合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强劲发展,数字治理问题也相应增多,且其复杂性远超以往。由于数字经济创新走在时代前沿,场景发生根本性快速变化,治理也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现阶段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进行数字治理,要致力于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目标实现。数字经济发展是数字治理的前提和基础,数字治理是对其发展的保障和纠偏。数字治理的任务就是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建立一套适应于和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新规则与新范式。这既需要从数字经济面临的实际问题和风险挑战出发,也需要长远谋划,其根本是建立适应数字时代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应该辩证地看到,之所以需要数字治理,并非数字经济发展不够好,而恰恰是新技术发展快,本身又颠覆性强,技术发展速度相对快于社会发展认知和治理。而要解决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源于发展带来的,需要通过能力提升来解决。由此,问题的解决也不能仅通过数字治理,而是需要通过数字化转型的持续深入,通过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来实现。
数字治理面临多重现实复杂挑战
随着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数字治理的外延和内涵也在动态调整:
一是治理边界的扩大。一方面,伴随信息基础设施成为泛在公共基础设施,数字技术渗透到国民经济几乎所有角落,超过10亿网民在享受便捷在线服务的同时,数字平台治理、隐私保护、新业态监管等问题亦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这些问题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覆盖面广、影响力强,客观上要求政府及时响应、回应公众的诉求,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治理难度的增加。新业态层出不穷导致监管复杂度大大增加,迫切需要各参与主体深度协同。新出现的平台监管、金融科技、数字税收、数据治理等问题,监管起来比较复杂且无章可循。如在数据治理上,对于数据产权难界定、应用场景多变、参与主体多、生命周期复杂、动态流向难监管等新问题,难以沿用工业时代的治理思维和治理手段。
三是治理紧迫性的增强。在数字时代,数字经济治理方案必然要考虑全球性,如网络安全、5G、核心技术发展、跨境数据流动、数字贸易、人工智能治理等均涉及国内外产业政策联动。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各项议题和进程紧锣密鼓,一些国际规则的制定会倒逼国内产业政策的调整。一些当下在国内看“不是问题”的问题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产业发展中的瓶颈或者“烫手山芋”。
数字治理需处理好多方面关系
解决问题完全依靠传统部门分业监管已无法适应数字时代瞬息万变的复杂场景监管要求,必要时需多部门联动,形成跨部门的行动合力。总体上,应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原则,强调共治、法治、善治,并在治理中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关系:
一是守安全底线,同时增强数据驱动创新能力。守底线的同时,应当辩证地看到,数字经济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是动态变化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最终需要依靠自身实力、能力的提升,在守好数据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激活数据要素市场,激发市场活力,增强数据驱动创新能力。
二是形成国际国内政策统筹联动。伴随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全球治理议题和国内治理议题不再泾渭分明,其边界不断模糊,很多议题必须形成国际国内联动。在发挥多边治理机制作用的同时,也注意发挥民间、非正式渠道等多方面作用,形成多层次的、丰富立体的交流机制。
三是打造技术和社会互构治理闭环。从技术角度看,应围绕数据的自动生成、有序流动、驱动智能,打造一条数据治理主线。同时,要针对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于技术发展的问题,提升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就绪度,培养人的数字思维和数字技能,将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当作一项重点任务长期来抓。
四是发挥协同共治作用强化生态治理。面对层出不穷的治理问题,需厘清政府和市场各自治理职责的边界,强调“负责任的企业”,治理中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此外,随着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生态之间的相互渗透融合,生态治理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的作用,将一些具体问题通过行业生态消化解决。
总而言之,数字治理迫切需要吸纳市场和社会力量,走依法治理、互动参与、协同合作的治理之路。面向未来,网络提速、数字赋能、治理加持,一个充满科技感的数字未来已悄然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