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在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2021年四季度以来工业经济主要指标逐步改善,振作工业经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从五方面提出十八项政策。
在财政税费方面,《政策》提出对于部分中小微企业加大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在金融信贷方面,《政策》指出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针对普惠小微贷款提供激励资金及优惠资金支持;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
在保供稳价方面,《政策》表示坚持绿色发展,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
在投资和外贸外资方面,指出要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带动相关产业链投资;对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性保障电源,要加快核准开工、建设投产,带动装备制造业投资;启动实施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扩大出口;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
在用地、用能和环境方面,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坚持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加快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
《政策》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积极推出有利于振作工业经济的举措,努力形成政策合力。
同时,各省级地方政府要制定实施本地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改革举措。保障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正常有序运行,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