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云野/作者 有鱼 沐灵 映蔚/风控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截至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量连续12年蝉联全球第一。而国内汽车产业划分为东北、京津冀、中部、西南、长三角和珠三角六大产业集群,该六大产业集群“囊括”了国内汽车制造业90%以上的产值。作为汽车行业的伴生行业,汽车试验场的地域分布基本围绕汽车行业的聚集地区展开。这其中,包括位于长三角地区的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一方面,近年来,中汽试验营收、净利增速放缓,到2020年双双出现负增长,且面临赊销高企的窘境。此外,中汽试验的研发费用率不及同行平均水平,成立十年来主营业务并未获得发明专利的授权。
另一方面,中汽试验信披真实性迷雾重重。不仅招股书披露募投项目动工时间或早于政府官宣披露时间,或先上车后补票;中汽试验还存在昔日副董王连春任职起始时间与兼职单位所披时间“不一致”、历史副董事长任职记录“未见踪影”的异象。雪上加霜的是,中汽试验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关联方对垒;第三大股东对其提供担保余额,比该股东披露数据差额超千万元。种种问题之下,中汽试验审计机构又曾因执业问题频“吃”警示函,或难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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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收净利双双陷入负增长,赊销高企
近年来,中汽试验营收、净利增速放缓,到2020年双双出现负增长。
据中汽试验签署日为2021年12月10日招股说明书及签署日为2020年12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2017-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汽试验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2亿元、3.35亿元、3.59亿元、2.93亿元、1.38亿元,2018-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58.35%、7.11%、-18.35%。
2017-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汽试验的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1.36亿元、1.43亿元、1亿元、0.5亿元,2018-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56.78%、5.03%、-30.05%。
不仅如此,报告期内,即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汽试验扣非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逐年走低。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汽试验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19%、12.01%、7.28%、3.4%。
且2018-2020年,中汽试验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也逐年下滑。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汽试验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5.48%、73.9%、73.36%、73.96%。
而在净资产收益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双降背后,中汽试验或面临赊销高企的风险。
然而,据招股书及2020年招股书,2017-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汽试验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合计金额分别为1.02亿元、2.04亿元、2.33亿元、1.33亿元、1.4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24%、60.93%、64.98%、45.27%、102.54%。
同时,2017-2020年,中汽试验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
据招股书,中汽试验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别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据东方财富(300059)Choice数据,2017-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国汽研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26%、25.53%、22.8%、20.45%、50.46%;广电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36%、42.23%、51.09%、55.23%、118.59%。
经计算,2017-2020年及2021年1-6月,上述两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的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值分别为30.31%、33.88%、36.95%、37.84%、84.52%。
可见,近年来,中汽试验营收、净利增速放缓,且在2020年“告负”。与此同时,中汽试验净资产收益率以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均逐年下滑。“雪上加霜”的是,中汽试验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多年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赊销高企。
2
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均值,成立十年主营业务未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再观中汽试验研发情况,2018-2020年,中汽试验的研发费用率不足3%。到2021年上半年,中汽试验研发费用率有所上升,但仍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据招股书,中汽试验系通过构建汽车场地试验环境和试验场景开展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技术服务型企业,其核心技术及技术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场地设施先进性及技术服务先进性两个方面。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汽试验的研发费用分别为602.33万元、753.09万元、843.2万元、506.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8%、2.1%、2.87%、3.68%。
据《关于中汽试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2018-2019年,中国汽研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85%、3.61%,广电计量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0.4%、11.42%。同期,上述2家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6.62%、7.52%。
据中国汽研2020年年度报及2021年半年报,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国汽研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65亿元、0.74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4.18亿元、18.01亿元。
据广电计量2021年半年报,2021年1-6月,广电计量的研发费用为1.11亿元,营业收入为8.25亿元。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测算,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国汽研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84%、4.11%。2021年1-6月,广电计量的研发费用率为13.48%。
据首轮问询函之回复,2020年,广电计量的研发费用率为10.96%。
则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广电计量、中国汽研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6.62%、7.52%、7.9%、8.79%。
可见,2018-2020年,中汽试验研发费用率不足3%,且连续三年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不仅如此,中汽试验成立十年主营业务未形成对应授权发明专利,且含申请数量在内的专利数在同行中“垫底”。
据招股书,中汽试验成立于2011年3月30日,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12月10日,中汽试验累计获得2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25项。
需要指出的是,中汽试验唯一的发明专利为受让所得,且该项专利所对应的业务并不属于其主营业务。
据招股书,名为“一种消除轮胎纵向力偏移的纵滑试验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注册号为201410273024.4,专利授权日为2017年4月5日,取得方式为受让取得。该专利主要应用于轮胎纵滑试验的相关业务,属于中汽试验轮胎检测中新业务的开拓。
招股书显示,中汽试验于2020年下半年完成包括轮胎检测在内的检测类业务的剥离前,轮胎纵滑试验仅属于中汽试验轮胎检测业务中的一项测试方法。报告期内,即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中汽试验的主营业务是场地试验技术服务业务,轮胎检测业务不属于中汽试验主营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此外,中汽试验在招股书中解释称,中汽试验成立于2011年,并于2015年底建成并投产运营。在建设和运营初期,其主要专注于场地建设和市场开拓,尚未形成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未能及时对相应技术进行专利申请。在投入运营后,才逐步开展专利申请。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1年12月10日,中汽试验提出申请并已经被受理的专利申请13项,其中12项为其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均已进入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而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汽试验专利数量“垫底”。
据中国汽研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中国汽研获专利授权105项,其中发明专利42项。同年,中国汽研新申请专利196项,其中新申请发明专利118项。
据广电计量2019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电计量累计获得专利授权269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2020年,广电计量新获专利授权14项,其中新授权发明专利5项。
也就是说,成立已十年,中汽试验主营业务无对应授权发明专利,目前其包含提出申请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在内的发明专利仅13项,仍与同行中国汽研、广电计量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差距明显。此外,报告期内,中汽试验的研发费用率均不足4%,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在此情况下,中汽试验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如何保障?不得而知。
3
募投项目建设涉嫌“先上车后补票”,开工时间信披上演“罗生门”
此次上市,中汽试验拟使用募集资金7.5亿元,用于“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而关于该项目的实际开工时间,信披上演“罗生门”。
据招股书,此番上市,“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为中汽试验唯一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为13.76亿元,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7.5亿元。
从项目投资概算看,该项目建设投资134,355万元,建设期利息2,90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分为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费用、土地使用费、预备费用共计5项,金额分别为90,007万元、9,870万元、5,473万元、22,733万元、6,27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分别为65.39%、7.17%、3.98%、16.52%、4.56%。
与此同时,结合中汽试验多版招股说明书推测,“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或在2021年5月17日之后。
据招股书,“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经济区区域内,现中汽试验场区东北侧,总规划征地面积约为1,582亩,主要建设内容分为测试道路区域和建筑区域。
据招股书,2021年1月12日,中汽试验与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汽试验受让取得坐落于大丰港区G228东侧、疏港路北侧的宗地编号为2020-港-G-26的宗地,作为“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项目用地,并已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出让价款的支付。
据深交所公开信息,2020年12月30日,深交所披露了中汽试验第一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即2020年招股书。而后,深交所依次披露了中汽试验签署日为2021年4月8日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签署日为2021年5月17日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签署日为2021年7月12日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签署日为2021年11月12日签署的招股书、招股书。
据2020年招股书,截至2020年12月21日,中汽试验尚未取得募投项目“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涉及的用地。2020年11月27日,该项目用地已启动招拍挂程序,预计将在2021年1月初完成招拍挂程序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
据第三版招股书,截至2021年5月17日,“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取得前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据招股书上会稿,“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苏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08019号。
换言之,2021年5月17日之后,中汽试验或取得“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用地的使用权。
耐人寻味的是,2020年末,中汽试验“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或上演“先上车后补票”。
据盐城市大丰区政府2021年4月2日发布的公开信息,“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距离中汽试验不到500米,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12月底主体建筑完成封顶。至2021年4月,该项目3号研发楼二层各区域正进行装修。该项目负责人表示,不日整体项目将装修结束,不少汽车上下游产业方面相关科研团队即将入驻。
对比招股书及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披露的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发现,两者或为同一项目,即招股书中的“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末,“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仅45.89万元。
据招股书,2018-2020年各期末及2021年1-6月末,“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0元、0元、45.89万元、458.84万元。
据首轮问询函之回复,在建工程“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为2020年度新增。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处于勘察阶段,暂未开工。
同时,据招股书,中汽试验表示,“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0个月,已于202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可见,中汽试验招股书披露的募投项目“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的开工时间,与官方公示时间矛盾。对此,中汽试验是否存在将真实开工时间延后披露的嫌疑?
这意味着,截至2020年末,中汽试验募投项目暂未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而政府官网显示该项目或在2020年8月开工,其中该项目是否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嫌疑?此外,招股书披露“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项目”2020年新增投入的45.89万元或仅为勘察费用,政府官方信息则披露该项目当年度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该项目的真实建设进度如何?其信披真实性迷雾重重。
4
昔日副董王连春任职时间“玩穿越”,历史副董张振国任职记录“躲猫猫”
需要指出的是,招股书上会稿披露中汽试验副董事长王连春任职起始时间,与另一企业年报所披时间矛盾。
据招股书上会稿,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王连春历任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0年6月至招股书上会稿签署日2021年7月12日,王连春担任中汽试验副董事长。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王连春在江苏悦达投资(600805)股份有限公司兼职董事长。
据招股书,2021年10月,王连春辞去中汽试验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由此可见,王连春进入中汽试验董事会并担任副董事长的起始日期或为2020年1月。
而据悦达投资2020年年度报告,王连春在中汽试验担任副董事长的起始日期为2018年10月。
对比之下,悦达投资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王连春在中汽试验担任副董事长的起始日期,比中汽试验招股书上会稿早了1年有余。
除此之外,《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报告期内,关于中汽试验历史股东的董事长张振国在中汽试验任职副董事长的情形,招股书或“只字未提”。
据招股书,2011年3月30日,中汽有限成立,注册资本为5亿元,股东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及江苏大丰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对于中汽有限,中汽中心持有51%股权,成大实业持有39%股权,大丰港集团持有10%股权。
2016年10月27日,成大实业与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成大实业将其持有的中汽有限39%股权以无偿方式转让给东方投资。2016年11月23日,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向中汽有限核发了《营业执照》。
2017年3月16日,东方投资与盐城中韩一号投资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方投资将其持有的中汽有限1.95亿元股权以2.05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中韩一号。2017年5月2日,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向中汽有限换发了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营业执照》。
即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5月1日,东方投资曾持有中汽有限39%的股权,为历史第二大股东。
而东方投资披露,截至2020年3月31日,张振国任中汽有限副董事长。
据《东方投资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东方投资募集书”),东方投资董事长为张振国,任期为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截至东方投资募集书签署日2020年3月31日,张振国兼任中汽有限副董事长。
蹊跷的是,从中汽试验自2018年的董事变动情况看,其董事会成员并未见张振国的“身影”。
据招股书、招股书上会稿及2020年招股书,关于董事变动情况,2018年1月,中汽试验董事会成员为李赞峰、解子胜、陆红雨、董广勇、李奇峰、龚进峰、李功清,其中李功清为职工董事。
2018年5月22日,中汽试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凤山为其职工董事,李功清不再担任职工董事。
2019年2月19日,中汽试验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周华为其董事,李赞峰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2020年1月22日,中汽试验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会,选举安铁成、王连春、李洧为其董事,龚进峰、陆红雨、董广勇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2020年6月19日,中汽试验召开202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安铁成、王连春、李洧、解子胜、周华、欧阳涛为其非独立董事,选举陈虹、孙为、张海燕为其独立董事。
2021年10月,王连春因工作变动原因,向中汽试验董事会提请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2021年10月24日,中汽试验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乃文为其董事,任期至中汽试验第一届董事会届满。
也就是说,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张振国曾担任中汽试验副董事长,然而中汽试验对此任职情况却并未提及。中汽试验与东方投资信披出现矛盾。
问题并未结束。中汽试验历史上董事、管理层人员任免,均以股东提名、委派为主,聘任部分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董事会选聘程序。
据招股书,2017年9月26日,中韩一号出具《关于提名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函》,提名刘锋任中汽试验副总经理,巫洋不再担任中汽试验副总经理职务,刘锋在中汽试验任职时未履行董事会选聘程序。
2019年2月19日,中汽中心出具《关于调整任命董事长的函》,任命周华担任中汽试验董事长,李赞峰不再担任中汽试验董事长,董事长任命未履行董事会选聘程序。
2020年3月5日,中汽中心出具《关于调整任命董事长的函》,任命安铁成担任中汽试验董事长,周华不再担任中汽试验董事长,董事长任命未履行董事会选聘程序。
2020年3月11日,中韩一号出具《关于任命中汽中心盐城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函》,任命王连春担任中汽试验副董事长,解子胜不再担任中汽试验副董事长职务,副董事长任命未履行董事会选聘程序。
对此,中汽试验表示,其作为三方国有股东合作成立的国有企业,考虑到历史上其相关董事、管理层人员均以股东方提名、委派为主,且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各方董事席位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有较为清晰明确的约定,各方股东形成了较为默契的合作共识,结合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相关流程,存在聘任部分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时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另外,中汽试验时任股东及现任股东已对报告期内聘任部分时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时未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分别进行了书面确认。
通过上述情形,张振国在中汽试验出任副董事长,是否为中汽试验彼时第二大股东东方投资委派而来?倘若系委派而来,上述出具书面文件的时任股东为何没有东方投资的“身影”?而且,2020年3月31日之前,东方投资董事长张振国曾在中汽试验担任副董事长,东方投资2017年5月已退出中汽试验股东行列,张振国却仍在中汽试验任职,是否具备合理性?
在此情形下,张振国曾兼任中汽试验副董事长,是否由东方投资提名或委派?而东方投资退出中汽试验股东行列后,截至2020年3月31日,张振国仍在中汽试验任职,中汽试验招股书对此为何“只字未提”?而中汽试验在招股书上会稿中披露副董事长王连春任职起始日期,与悦达投资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矛盾。种种异象之下,中汽试验信披质量存疑。
问题仍未结束,中汽试验还存在隐瞒关联交易之嫌。
5
关联交易金额变动趋势与关联方背离,关联购销数据“对垒”
需先说明的是,中汽试验董事解子胜曾同时在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双方构成关联方。
招股书显示,解子胜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任中汽试验副董事长、董事;2020年至今在中汽试验担任董事。
据阿尔特2020年年度报告,解子胜于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担任阿尔特董事。
据招股书,阿尔特是中汽试验的关联方。
也就是说,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阿尔特均为中汽试验关联方。期间,阿尔特与中汽试验发生的交易,理应属于关联交易范畴。
一方面,阿尔特披露,其向中汽试验采购汽车试验服务金额或逐年上升。
据阿尔特签署日为2020年3月17日的招股说明书,北京希艾益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30日设立,后经三次股权转让于2010年8月13日成为阿尔特全资子公司。
据阿尔特2020年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希艾益为阿尔特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据阿尔特招股书,阿尔特与中汽试验的关联交易内容为希艾益向中汽试验租赁汽车试验场地。2017-2019年,阿尔特向中汽试验采购汽车试验服务的金额分别为0元、92.67万元、187.77万元。
据阿尔特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阿尔特向中汽试验采购汽车试验、培训的金额为283.02万元。
而另一面,中汽试验披露,对关联方阿尔特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收入逐年下滑。
据招股书及2020年招股书,2017-2020年,中汽试验向希艾益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收入分别为164.96万元、152.34万元、85.46万元、4.6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招股书及2020年招股书中,2017-2020年,中汽试验提供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关联方,除了希艾益,并无阿尔特或其他受阿尔特控制的公司的“身影”。
即是说,在合并报表范围内,2017-2020年,上述中汽试验对阿尔特全资子公司希艾益提供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的收入,或为对阿尔特全部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收入。
在此情况下,2017-2020年,招股书及2020年招股书披露的中汽试验对希艾益提供的场地试验技术服务收入,与阿尔特招股书及其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向中汽试验的采购同类服务的金额差值,分别为164.96万元、59.67万元、-102.31万元、-278.3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据招股书、2020年招股书、阿尔特招股书及其2020年年度报告,中汽试验、阿尔特合并报表范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未对上述数据产生影响。
简而言之,2017-2020年,招股书及2020年招股书披露,中汽试验对阿尔特提供场地实验技术服务收入逐年下降,与阿尔特披露的向中汽试验采购同类服务的金额走势“相背离”,购销数据也“对不上”。对此,中汽试验关联交易数据真实性或遭拷问。
6
招股书披露担保余额与担保方数据“打架”,审计机构频“吃”警示函
招股书显示,此次发行前,大丰港集团为中汽试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5.04%。股东性质为国有法人。
需要注意的是,招股书披露大丰港集团为中汽试验提供担保的余额,与大丰港集团披露数据存“出入”。
据招股书,2019年11月15日,大丰港集团与浦发银行(600000)盐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该合同项下的主债权为中汽试验自2019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25日止的期间内与该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大丰港集团为中汽试验与该银行的以上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主债权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604.8万元,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报告期末即2021年6月末,上述担保合同正在履行中。
据招股书,2019年12月30日,大丰港集团与大丰农商行签署了《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农商高保字[2019]第103-2号),约定大丰港集团为中汽试验自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0月25日期间在该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该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余额为504万元,保证期间自中汽试验与该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农商高借字第103号)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报告期末即2021年6月末,上述担保合同正在履行中。
需要说明的是,除上述两份担保合同外,中汽试验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大丰港集团为其提供的其他担保合同。
即是说,截至2020年末,大丰港集团为中汽试验提供担保余额或至多为1,108.8万元。
令人疑惑的是,大丰港集团2020年公司债券年报显示,大丰港集团为中汽试验提供担保余额为1亿元。
据大丰港集团2020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末,大丰港集团为中汽试验提供担保余额为1亿元,担保类型为保证,被担保债务到期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经对比,截至2020年末,大丰港集团2020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披露为中汽试验提供担保余额,或比招股书多了8,891.2万元,令人费解。
问题并未结束。此次上市,中汽试验的审计机构频“吃”警示函,或难勤勉尽责。
据招股书,本次上市,中汽试验的审计机构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据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7号文件,2017年7月13日,天职国际因在执行恺英网络(002517)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项目中存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期后事项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政府补助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技术服务收入审计证据存在瑕疵;未按照计划执行审计程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审计证据不充分的问题,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0号文件,2020年5月12日,天职国际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在执行恺英网络2017年和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资产减值未充分收集审计证据,审计报告所附财务报表附注出现差错的问题,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证监会江苏监管局[2020]65号文件,2020年7月23日,天职国际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因在执行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项目中存在审计证据不充分、部分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证监会北京监管局[2020]161号文件,2020年10月26日,天职国际及乔国刚、迟文洲、陈艳玲因在执行在东方网力(300367)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及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预付账款审计程序不到位;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程序不到位;应收账款及收入审计程序不到位;预计负债审计程序不到位;存货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被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据沪证监决〔2021〕206号文件,2021年11月17日,天职国际及周学民、张婧颖因在执行上海北特科技(603009)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重要子公司审计程序存在的问题、关联方资金占用审计程序存在的问题,被上海监管局出示警示函。
由此可见,中汽试验招股书披露的第三大股东大丰港集团对其担保余额,与大丰港集团2020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千万元的“缺口”,其信息披露现疑云。而作为中汽试验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曾多次因执业问题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且中汽试验招股书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及担保余额均现矛盾。面对信披存在的异象,天职国际是否勤勉尽责?或该“打上问号”。
此番上市,中汽试验能否顺利在资本市场“站稳脚跟”?或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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