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改判部分无罪,再获国家赔偿,
顾雏军案带来什么启示?
从被判“三宗罪”,到改判部分无罪,再到获得国家赔偿,十多年的坚持与等待,顾雏军终于“要回了失去的东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
从赔偿金额来看,43万元的赔偿真的不算什么。因为,这些赔偿与他曾经拥有的实体,以及身价来看,早就不成比例。关键就在于,他终于“要回了失去的东西”,为自己正名。就算只是改判部分无罪,在有些方面,仍然是有罪的。但是,至少可以证明,他并不是一个“恶贯满盈”者,他的有些“罪行”,确实是被硬加上去的,是对一名企业家的不负责任。
实际上,对顾雏军的问题,无论是实业界还是理论界,一直都是呼声不断的,都在大声疾呼为顾雏军平反,为企业家正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顾雏军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顾雏军也一直在伸冤,社会各方面也一直在帮着顾雏军呼吁,在为企业家呐喊。直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之后,对顾雏军的问题才真正纳入到司法机关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之中,并最终对顾雏军的部分“罪行”进行了改判,宣布无罪。且不只是对顾雏军一名企业家,很多受了冤屈的企业家都得到了“平反”,被宣判全部无罪,或部分无罪,真正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从顾雏军被宣判部分无罪和获得国家赔偿的情况来看,至少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启示。首先,如何保护企业家。现代经济下,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带领劳动者创造财富的带头人。保护企业家,是各方、尤其是司法机关必须做出的积极行为。如果企业家的利益得不到保护,企业家的权利频频受侵犯,甚至动辄面临牢狱之灾,对企业家来说,就会对创业、创新、发展等失去信心。为什么前些年一度出现企业家对前景失去信心,民营企业投资增速大幅下滑,有的企业家甚至在偷偷转移财富。很重要有一个方面,就是对企业家的保护出现了问题,企业家缺乏安全感了。就像顾雏军一样,被生生地按上了“三条罪状”,有的则更多。在有的地方,甚至企业家被活活折磨死、被无辜枪决等。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家怎能不对前景充满担忧,还有什么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呢。所以,从顾雏军案件中更应当感受到,如何保护企业家确实是一门大学问,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等都要好好学学。
其二,如何对待企业家出现的问题。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企业家也是人,也会犯错误,甚至比较大的错误,关键是,如何对待企业家的错误,如何处理企业家出现的问题。如果一有问题,就全盘否定,甚至一棍子打死,那对企业家群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从顾雏军的案例来看,他确实在某些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也触犯了刑律。但是,在处理过程中,却不能实事求是,而是夸大问题、乱加罪行,将不是问题的东西也定为“罪行”,自然就不是公正司法,而是为了满足某些方面的需要扭曲法律本意了。因此,在纠正过程中,将错误的纠正过来,将属实的继续保留,就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就能让企业家心服口服。不然,谁还敢去创业创新呢?谁还愿意去创办企业呢?
第三。如何才能让企业家不出或少出问题。法律不只是对违法行为实施惩戒和处罚,更是要通过法律的实施,震慑犯罪、减少违法、共同守法。所以,法律的“紧箍咒”要经常给企业家念一念,法律的“木鱼”要经常给企业家敲一敲,让企业家能够时刻对照法律,看看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必要时,还要对企业家行为来一点当头棒喝,让已经轻微陷入泥潭或即将陷入泥潭的企业家能够幡然醒悟,免得到时候后悔莫及。很显然,对企业家要在保护的同时,经常对其爱护式的敲打敲打、提醒提醒,譬如现在对互联网企业提出的监管要求、整治要求、规范要求,就是为了避免互联网领域的企业家深陷泥潭。再如对国有企业进行巡视,说到底,也是对企业家保护的一种手段,今后巡视工作能否也扩大到民营企业,给民营企业也经常敲敲警钟,其实很重要,有利于民营企业规范发展。
总之,顾雏军获得赔偿,带来的决不是赔偿本身,而是对企业家的保护,是为了给企业家更加明确的导向,那就是法律也是企业家的保护神,企业家完全可以大胆创业、大胆创新、大胆尝试,而不要瞻前顾后,不要再担心会被冤案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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