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该局正式对外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简称《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外卖封签的具体位置示例说明。浙江要求2022年3月1日起,外卖须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
《指引》称,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外卖封签应具备拆启后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的功能。
对于餐饮服务提供者,《指引》要求,外卖封签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配送箱(包)封口位置或者适当位置使用,使用位置和使用方法应当在不破坏封签的情况下足以避免直接接触到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对于餐饮外卖配送人员,《指引》提出,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应检查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在配送过程中应保持外卖封签的完整性,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配送过程发现发生食品污染、外卖封签损坏或不完整时,应终止配送。
对于消费者,《指引》指出,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应当查验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指引》要求,当地各级餐饮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会员单位和网络餐饮从业者的宣传和培训,积极推广和普及外卖封签,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在从事网络餐饮经营活动过程中规范使用外卖封签。
同时,《指引》提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外卖封签情况的日常监管,将外卖封签的检查纳入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对检查中发现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按《浙江省电子商务》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查处。
《指引》还呼吁餐饮外卖配送人员、消费者投诉举报未规范使用外卖封签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餐饮外卖封签使用的消费评价和投诉处理机制。(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