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科技讯 北京时间11月10日消息,据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消息,日前,优酷原总裁杨伟东受贿案宣判。在担任优酷总裁期间,杨伟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5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杨伟东目前仍担任多家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其中,在优酷电影有限公司、浙江东阳天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麦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天津市钰泉易天商贸有限公司担任股东与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