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近日,工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工业绿色发展重点方向、产融合作主要任务等作出系统部署,旨在充分发挥金融赋能作用,推动实现工业绿色发展。保险作为金融行业的一大重要支柱,对于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具有独特作用,提升绿色保险服务水平也被列为产融合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工业绿色发展需要绿色保险提供保障支撑
绿色保险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绿色保险可从三个方面促进工业绿色发展:
一是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首版次高端软件保险等保险产品的推行,可有效降低工业绿色发展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及高端软件的应用风险,破解新装备、新材料及高端软件面临的市场推广难题,助力企业降低绿色低碳技术开发风险及成本,提高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增强工业绿色发展创新动能。
二是引导工业企业绿色生产。一方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促使工业企业将环境污染成本内部化,增强企业从事绿色生产的动力,促进企业强化生产经营中的环境风险管理,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保险资金体量大、期限长,与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大规模、长周期的资金需求匹配度较高,保险资金向工业绿色发展领域的投资可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是推动绿色消费广泛普及。面向消费绿色化升级的发展趋势及发展需求,研究分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品消费过程中的特有风险,开发制定专门针对绿色消费品的新型保险产品,有利于降低消费者在绿色产品购买使用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改善绿色产品消费体验,扩大绿色产品消费规模,从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消费升级引领工业企业加快实现绿色发展。
绿色保险助力工业绿色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
我国高度重视保险在促进工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多年来持续推进、大力发展绿色保险。目前,我国绿色保险发展已初见成效,为保障和支持工业绿色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稳步推进。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在大连、长春等地启动环责险试点以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已历经30年的发展。近年来,我国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政策部署持续强化,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2016年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细化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工作部署。在政策的积极引领下,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入加速发展阶段,目前我国31个省(区、市)均已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二是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我国绿色发展形势正处于快速变化之中,新形势下企业、消费者等各类主体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新需求持续涌现。为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保险行业不断推出新型保险产品和服务。例如,随着新能源汽车消费量的逐步壮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专属车险的需求日益凸显,银保监会已将根据新能源汽车风险特点开发专属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作为工作重点,相关保险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开发新能源保险产品。
三是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渐成趋势。多家保险头部企业积极布局绿色投资,例如中国人寿将气候变化与环境表现纳入投资决策考量因素,中国平安宣布未来投资规模每年增速不低于20%。同时,保险领域行业协会也着力强化对险资绿色投资的引导和激励,如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倡议书,提出要建立健全绿色投资标的评价标准,将绿色标准纳入现有投资流程,逐步形成绿色投资考核和激励机制。多方协同发力之下,保险资金绿色投资已取得积极进展。据统计,2018至2020年三年间,保险资金绿色投资金额增加了1661亿元。
进一步发挥绿色保险在工业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总体而言,我国绿色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保险对工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挖潜。因此,《指导意见》将提高绿色保险服务水平作为产融合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围绕强化绿色保险保障、发挥保险资金优势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以强化保险对工业绿色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是加快完善已有的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指导意见》立足我国绿色保险发展现状,提出多项举措促进现有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强化对工业绿色发展的支持。一方面,鼓励保险机构结合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和环境风险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厘定保险费率,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保险对工业企业推行绿色生产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指导意见》支持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和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机制作用,加快绿色新产品市场化应用,激励企业加强绿色技术、绿色产品研发创新。
二是鼓励加强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面向新时期我国工业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保险机构加强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企业投保环保技术装备保险、绿色科技保险、针对绿色低碳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产品,以促进绿色技术、绿色产品的创新与推广。鼓励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基于行为数据的保险(UBI)等金融解决方案,更好地引导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购买使用行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是支持保险资金投向工业绿色发展领域。为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的优势,强化保险资金对工业绿色发展的投资支持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将保险资金投向绿色企业和项目,引导保险机构通过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等形式将保险资金投向工业绿色发展领域,助力缓解绿色项目融资难题、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保险机构与工业企业共享绿色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