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正式发布,将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标准》明确了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通信机房、通信间、电源配套、管线管网等技术指标和相关技术要求,内容可作为后续建筑物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对建筑物的通信基础设施进行了统一规定,能够实现通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建筑物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开通”,促进当地网络(5G、双千兆)建设健康快速发展;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率,避免重复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通信业务和信息互联的需求,提供更好的网络覆盖和服务;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无地方标准规范可依的空白;解决建设单位不做通信基础设施预留或预留不合理,对结构带来破坏或功能使用带来影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