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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教育事件余波未平 教育机构资金监管风声渐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3 11:05:03
导读

经济观察网记者 李静 10月22日,优胜教育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仍在持续,并将事件直接引至教育机构资金监管问题上。一位培训机构负责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优胜教育事件出来之后,有关于校外机构资金监管风声立刻严了起来,杭州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预计近期其他城市也会有所动作。一周前的10月15日,杭州教育局等6部门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李静 10月22日,优胜教育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仍在持续,并将事件直接引至教育机构资金监管问题上。

一位培训机构负责人对经济观察网表示,优胜教育事件出来之后,有关于校外机构资金监管风声立刻严了起来,杭州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预计近期其他城市也会有所动作。

一周前的10月15日,杭州教育局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通知》(以下简称“监管通知”)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应在本市范围内选择1家银行,开立唯一的培训费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外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的培训费均应缴入专户管理,银行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专户资金支付。银行按照协议约定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门推送专户信息。

“换句话说,就是培训机构要在银行开设专户了,家长缴纳的预付款也将被放入专户中监管,这个影响太大了。”上述机构负责人表示。

此前,教育行业普遍采用的是预付款制度,即家长项机构预付购买一定课时费用,作为机构方在课程未消耗前不能随意动用该款项。只有在学生上完课后,机构方才能把家长将已消耗的课时记为“可确认收入”。

而部分机构在快速扩张和“做大、做强”理念下,对这一款项的使用却并未如预期被规范使用。上述机构人士称,大家也明白这笔款项必须等到学生划课后才能被视作为确认收入,计算上也应该按照单节课程分拆后进行计算,但只有大型培训机构才会严格按照这种规定进行,中小型机构为了企业进一步发展,多是“寅吃卯粮”。

2019年,为规范预付款消费,教育部和地方教育部门曾对这一消费方式出台过明确细则——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但对于企业资金监管却没有硬性要求,更多是靠企业的自律。如果是一般正规机构都会在企业账户中留有3-5个月预付款,以防止意外出现时能够周转,可是从教育领域频发的跑路事件来看,就可以想象这一款项被挪用的情况。” 上述机构人士说道。

同时,经济观察网留意到,本次杭州教育部门出台的监管通知对培训机构账户留存现金也作出规定——当校外培训机构专户中最低余额或当日(一周)累计提取资金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银行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风险预警通报:(1)新设立或设立不足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专户内留存最低余额不足10万元;(2)设立一年以上的校外培训机构专户内留存最低余额不足30万元;(3)新设立或设立不足一年的校外培训机构当日累计提取资金超过30万元或一周累计提取资金超过50万元;(4)设立一年以上的校外培训机构当日累计提取资金超过100万元或一周累计提取资金超过200万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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